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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十年腐败很少,是因为那时没有什么可贪的吗?

2024-11-24 16:55:0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黄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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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大家都知道,前三十年风清气正,腐败现象极少,可是有人却说:“这是因为那时都很穷,干部没有什么可贪的”。我们反驳:“再穷的社会,都有海量的财富,穷庙也有富方丈。清朝不比新中国前三十年财富多,可和珅却富可敌国。不是那时候没有什么可贪的,而是那时候干部根本就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可又有一个自称“博士”的人跳出来说:“因为以前的社会是私有制的,私有制的老百姓可以保有自己的财富。和珅的钱是哪里来的?是乡绅富豪各级官员送的。那么作为完全公有制的前三十年有乡绅富豪存在么?他们早就被抄家被打到了,哪来的钱行贿?普通老百姓更是穷得叮当响能有什么钱行贿”?这人说得好像非常有道理,古代社会有乡绅富豪,前三十年没有乡绅富豪,这是完全真实的情况。但贪腐一定要有乡绅富豪,前三十年没有乡绅富豪,就一定不能贪么?

  我们对这个问题来一个仔细的分析。

  首先,我们要确定,前三十年到底有没有财富可贪的。

  “博士”们说:那时“普通百姓都穷的叮当响,哪有什么钱行贿”?确实,那时没有乡绅富豪,财富分配也相对平均,没有特别富的人。没有特别富的人,是不是就说明那时没有可贪的?我们要看到,新中国自建立三十年来,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的奋斗,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无论如何,财富比古代要多得多吧。在前三十年到底有没有可贪的的问题上,我们要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银行。我们都知道,那时城市有银行,农村有信用社,而且存款是保密的。公家的存款用不着那么保密,谁不知道公家的钱款是要存在银行或信用社。保密只能说明是有私人储户的。我记得那时大队都有信用社,而且还宣传鼓励社员将钱存入信用社。至于有多少私人储户和有多少存款,这个我们确实不知道,但如果没有人到信用社存钱,或者存钱的人很少,存的钱也很少,那时建立信用社干什么呢,而且还建在了大队,一建就是很多年,不然早就撤销了。据网上智能回答,大队信用社直到1979年仍然存在。那时确实有社员不将钱存入信用社,而藏在自家箱柜里。例如,本人家乡生产队有一个老社员,家里的钱由于藏得过久,人民币钞票生了霉,他急得跑到银行要求兑换新钞票,这事闹得全大队都知道了。人民币生了霉,不仅说明藏得时间久,而且说明数量不小,如果数量很小,钱早就花完了,哪还轮得到生霉呢。

  那时是不是百姓都穷的叮当响,远的不说,就说本人自己家里吧。本人家里那时共有6口人,父亲在城里工作,两个姐姐已经出嫁,家里就只有两兄弟和母亲三个劳动力。1971年年终结算,本人家光现金就兑现了三百多元,这还不包括分的粮食和其他实物。再加上家里一头猪卖给公社食品站,收入了七八十元钱,因此本人家一年就收入了近400元现金。不要小看这400元钱,那时一元钱能买20个鸡蛋。这只是我家一年的收入。本人家情况不算好,情况好的家庭多的是。家乡一带的农村情况也只能算中等。我相信,那时候,特别是七十年代,多数家庭都有几百元存款,有的可能上千元。如果谁想要贿赂干部,一两百元、两三百元钱是拿得出手的。“博士”们硬说前三十年百姓都穷的叮当响,干部也没有什么可贪的,纯粹是毫无依据的信口开河。

  下面,我们再来论证一下,在没有乡绅富豪的情况下,干部能不能贪。

  前面,我们论证了有被干部们贪的钱,但普通百姓没有特别富裕的家庭,即没有乡绅富豪,在这种情况下,干部们还贪得到吗?我们的结论是:不但能贪,而且能贪得到。在一个社会中,只要官员有贪的欲望,社会有贪的财富,就会有贪的路子、贪的机会、贪的手段,而且手段会层出不穷。没有乡绅富豪这个中间环节怎么办?这事好办得很,人家贪官可不会死呆八板。没有乡绅富豪这个中间环节,就会有其他的环节出来充填,比方:农村由公社、大队这两级最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农民。由县、公社领导干部直接面对一般干部和办事人员。由这些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农民和基层办事人员,收受贿赂或敲诈勒索,然后将贪来的钱 一级一级往上送,一个贪腐的社会不就形成了。至于贪的手段,在农村可以利用青年农民都想招工、招干、参军,下乡知青想要返城,还有的人想当个大队民办教师,或者当个大队、生产队干部,或者想进入社办企业,这不都是贪的机会吗?生产队长要靠社员选举,可其他干部是靠任命。在城市机关的领导干部,可以利用一般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希望提拔、转干的心理进行贪腐。他们可以采用对一些工作积极努力,德才兼备的下属,故意视而不见,不予重用。而对一些工作不努力,能力平平,专门溜须拍马,暗中频繁请客送礼的人大肆提拔重用。有的更大胆的贪官甚至可以卖官买官,按级论价。那些买官的人,可以借钱行贿,只要被提拔了,花的钱可以以后通过别人的贿赂赚回来。这种卖官买官的把戏,在后四十年不是有大量报道吗?在工厂企业厂长书记只要指使财会人员做假帐,便可贪污企业大量的资金,然后给财务人员一点封口费,这事很有可能人不知鬼不觉。企业贪污的特点是量大,中央级的大企业,贪个十几万,几十万的可能不显形迹。

  那个自称“博士”的人还说干部“即使贪到了钱,也没法用出去,因为那时什么都要票”,他这话说得真是蠢到家了。如果是一个贪腐的社会,贪官们必定会形成一个又一个的人际圈子,在那些人际圈子里,什么样的票搞不到呢?那些贪官可不是傻子,呆子,大活人活活被尿憋死。

  前三十年,贪腐的社会没有形成。

  以上说的都是假设,即假设有官想贪。按照有的人的设想,在我们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贪腐是很容易形成的,而且会愈演愈烈,最后会形成像清朝、民国时期那样的腐败社会,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前三十年,硬是保持了风清气正,古今中外极少有的清明社会,这是什么原因呢?追根寻源,只能证明:这是因为有毛主席。除了因为有毛主席,其他的说法都无法解释。

  自称“博士”的一类人,总是胡说“前三十年也有腐败”,“前三十年腐败少,是因为那时穷,没有乡绅富豪,因此没有什么可贪的”,这些胡说八道的话语,是根本经不起一驳的。这些人之所以总要抹黑前三十年,是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的。

  【文/黄泽元,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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