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毛主席坚持公有制的最根本经济基础前提下,发展了列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这是毛主席的创新,是毛主席对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创造性发展,而不是别人的创新。
毛主席1956年和民建、工商联的谈话:
“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的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
毛主席在郑州会议讲话说:
“每个公社在生产粮食以外还要发展能卖钱的东西,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
“一方面发展自给性的生产,一方面发展商品生产。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
“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
“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
“劳动、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统统是农民的,是人民公社集体所有的,因此产品也是公社所有。他们只愿意用他们生产的产品交换他们需要的商品,用商品交换以外的办法拿走公社的产品,他们都不接受……商品流通的必要性是共产主义者要考虑的。必须在产品充分发展之后,才可能使商品流通趋于消失……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
1959年3月,毛主席说:
“旧账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个公社竟可以将原高级社的现金收入四百多万元退还原主,为什么别的社不可以退还呢?不要“善财难舍”。须知这是劫财,不是善财。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是不许可的。”
毛泽东对列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创新:
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实条件出发进行两大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城乡商品交换提高农村集体公社的消费水平和资金积累水平,便于农村公社集中资源开展自主的乡村工业化。
(2)关于对外方面
1956年10月1日,毛主席在会见杜洛克率领的法国共产党代表团的时候问杜洛克:“你看法国政府能否摆脱美国干涉,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在贸易上能把成套设备卖给我们,很久还是不很久,你如何估计?”毛主席进一步说明,“我们想要与法国进行的交易不是指一般的做生意,是说替中国设计工厂、供应装备、安装装备并教会中国工人开动机器。”杜洛克回答:“我们在这方面可以做一些工作。”
而且在更早的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毛主席就说:“关于同外国人做生意,那是没有问题的,有生意就得做,并且现在已经开始做,几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正在互相竞争。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首先同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民主国家做生意,同时也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
从1963-1966年,中国先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签订了80多项工程的合同,用汇2.8亿美元,其中成套设备56项,用汇2.6亿美元。此外,还从东欧引进设备,用汇2200万美元,合计3.02亿美元,其中成套设备2.8亿美元,占这一时期用汇总额的91%。
1972年2月5日,毛泽东、周恩来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进口价值4亿美元的14套化纤、化肥成套设备的报告。
1973年1月2日,国家计委又向国务院提出在今后三五年内引进43亿美元的成套设备(通称“四三方案”)的报告,获得批准。其中包括:13套大化肥、4套大化纤、3套石油化工、10个烷基苯工厂、43套综合采煤机组、3个大电站、武钢一米七轧机,及透平压缩机、燃汽轮机、工业汽轮机制造厂等项目。同年9月,中央又批准从美国引进彩色显像管成套技术项目。
(3)关于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与发展战略问题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他指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
关于中国工业发展应当采取“两步走”的战略,这种比较完整的、初步的表述,较早见于1963年捌玖月间经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工业发展问题初稿。其中讲到:“在三年过渡阶段后,我们的工业发展可以按两步走来考虑:第一步,搞十五年,建立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再用十五年,使我国工业接近世界的先进水平。”
(4)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式现代化
毛泽东时代开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河,提出了“第二次结合”。毛泽东对《教科书》中关于“每一个国家都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的说法表示赞成,认为“这个提法好”。
毛泽东开辟的中国式现代化:
(1)以代表中国大多数人口利益的工农联盟无产阶级专政为前提。
(2)以无产阶级专政下预防社会主义社会变质为保证(毛泽东首次开辟的全新课题);
(3)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根本经济基础并随着生产力发展逐渐使集体所有制经济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
(4)独立自主的依靠本国力量积累资金;
(5)依靠本国农业集体大生产和基础劳动密集型工程建设扩大工业的市场需求,保证工业化持续进行;
(6)发动最广大亚非拉国家的国际反帝斗争,打破帝国主义封锁,利用帝国主义经济危机引进先进设备(发展马克思、列宁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战略,提出“三个世界”);
(7)通过乡村集体组织开展乡村自主工业化,解决城乡差距(毛泽东首次提出);
(8)用二十七年就走完了西方将近两百年才走完的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化国民经济体系以及现代国防设备体系的中国式现代化。
(5)关于“一纲四目”
1956年,毛泽东就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构想。毛泽东说:台湾只要同美国断绝关系归还祖国,其他一切都好办。现在台湾的连理枝是接在美国的,只要改接到大陆来,可派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台湾一切照旧。这段话就是毛泽东对“一国两制”的构思。
毛主席强调:一纲四目中的“一纲”是中国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目”是指除外交统一于中央外,其他中国台湾人事安排、军政大权,由蒋中正管理;国共双方保证不破坏对方之事,以利两党重新合作;如果中国台湾经济建设资金不足,中央政府可以拨款予以补助;中国台湾社会改革从缓,待条件成熟亦尊重蒋中正意见和中国台湾各界人民代表进行协商。
注意的重要原理:
第一,公有制必须需要详细的具体的计划保障。如果非要割裂计划和公有制关系,忽视具体详细的计划说实行公有制是保障,过度推崇“自由市场”,这样的话,名义上的“公有制为主”没有具体的计划协调,企业参与主体完全的“自负盈亏”,盲目的、无序的为了自身的“企业利润最大化”而“自由竞争”,企业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互相协调配合而是为了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而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利润,那就是名义上的公有制,实际上对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产生社会不同参与企业的贫富分化。
第二,这种“自负盈亏”模式下,企业管理者实行“物质刺激”而不是“政治挂帅”,忽视并大力扩大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简单劳动者和复杂劳动者的差距,就会产生新的企业内部的贫富分化。
所以,忽视计划对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对自由市场过度的重视,忽视内容和形式一定条件下的同一性,就会变成指鹿为马。社会主义公有制需要计划,需要协调,需要调控,必须坚决和“利润第一、自负盈亏、过度的自由市场”的路线区分好。这些都是毛主席经常强调的。
只有具体的公共计划协调,才能保证好真正的公有制经济。盲目过度的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企业之间利润竞争,是不能保护真正的公有制的。用自由市场决定社会生产分配,根本无法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照搬欧美的“自由市场”,既不能维护公有制,又不是“创新”。
列宁、毛主席虽然开辟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道路,但是他们坚决反对过度重视自由市场、忽视计划协调的主导作用的错误路线。
注意原理教训举例:
在南斯拉夫,铁托实行大规模的自由市场模式,对内大规模私有化,对外大规模买办化,使南斯拉夫成了彻头彻尾的半殖民地半民族资本主义国家、成为了帝国主义国家的附庸。
在“九评”第三评,毛主席指导下的我党理论工作者们精辟的分析了南斯拉夫的国情。
吹嘘戈尔巴乔夫之流把欧美自由市场照搬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工贼有“理论勇气”、“理论创新”、“对马主义最大理论突破”的人,是不是太对不起戈尔巴乔夫之流叛徒、败类的鼻祖铁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