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革命共产主义者协会》的章程中有这样一段话:“协会的宗旨是推翻一切特权阶级,使这些阶级受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为此采取的方法是支持不断的革命,直到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后形式——共产主义得到实现为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的附录。)马克思也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〇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讲过,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坚持不断地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不能放弃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存在阶级斗争,是马克思提出的重要论断。但是,革命是多样的——包括阶级斗争,也包括技术革命……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这里没有明确讲述建成社会主义、消灭了私有制之后存在阶级斗争。
关于不断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说过:“而我们的利益和我们的任务却是要不断革命,直到把一切大大小小的有产阶级的统治全都消灭,直到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直到无产者的联合不仅在一个国家内,而且在世界一切举足轻重的国家内都发展到使这些国家的无产者之间的竞争停止,至少是发展到使那些有决定意义的生产力集中到了无产者手中。”(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已经实现了经济基础改造的国家内部,在已经消灭了资产阶级、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内部,就已经不存在了互相对抗的阶级的斗争,如果存在阶级斗争,其来源于国际资本的影响,而非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内部。而且马恩显然没有认识到,即使生产资料公有制全面建立之后,即使剥削阶级被消灭之后,社会主义社会内部还会有阶级斗争。
列宁遵循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之后也存在阶级斗争。列宁讲,“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剥削者阶级,即地主和资本家阶级,还没有消失,也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剥削者已被击溃,可是还没有被消灭。他们还有国际的基础,即国际资本,他们是国际资本的一个分部。他们还部分地保留着某些生产资料,还有金钱,还有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反抗的劲头正由于他们的失败而增长了千百倍。”(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但是,列宁也明确指出——剥削阶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消灭之后,就没有什么阶级可镇压了。列宁提到:“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那个确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列宁:《国家与革命》)实际上,列宁宣告——彻底消灭私有制、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就不存在阶级斗争。
可见,斯大林在1939年宣告“我国社会政治发展方面的最重要成绩,便是剥削阶级余孽最终被消灭的事实”(斯大林:《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宣布苏联社会内部“没有阶级冲突”(斯大林:《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实际上是在遵循列宁《国家与革命》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建成之后没有阶级可镇压的论断。之前,1936年,斯大林只是宣告苏联社会主义基本建成。斯大林说:“我们苏联社会己经做到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己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斯大林:《宪法草案的基本特点》)。但是,1936年,他就过早宣告了苏联“没有彼此对抗的阶级”(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这是对当时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还没有完全完成的忽视。所以后来在1937年,他还是遵循列宁的教导,纠正曾经的错误,提到过阶级斗争的问题。但是在1937年底——苏联社会主义改造几乎彻底完成之后,他也就认为苏联内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不存在阶级斗争了。这是当时真实的历史。
上述内容体现了马恩列斯作为前人的认知局限。
有的认为主席“犯右倾错误”的人往往不理解主席1956年9月和意大利共产党代表团的谈话。实际上,主席的这段谈话仅仅是和斯大林1939年在苏共十八大的论述一样,在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论断。1937年底苏联全面实现农业集体化(这时已经不是基本建成)以来,斯大林也从来没有认为已经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建成之后存在阶级斗争。主席那样说,实际上是为了当时联苏抗美的战略需要而做了策略性的解释而已,并没有犯任何所谓的“右倾”错误。
而毛主席的原创性贡献在于他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即使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即使建成之后,同样存在阶级斗争,需要不断地开展思想灵魂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
主席深刻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2章,1975年,八十二岁。)为什么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阶级斗争?因为还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残余,存在社会分工、商品交换、工资差别、货币关系、价值法则,存在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于是存在上层建筑领域对个人所得、个人利益的加以强调的因素,存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之间——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而且存在旧的上层建筑习惯势力的影响。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限制这些的腐朽影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阶级斗争。
面对旧的习惯势力、旧的思想文化上层建筑对我国干群的腐蚀,毛主席提出了这样的真知灼见:“就现在说,社会经济制度变了,旧时代遗留下来残存于相当大的一部分人们头脑里的反动思想,亦即资产阶级思想和上层小资产阶级思想,一下子变不过来。要变须要时间,并且须要很长的时间。这是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党内斗争,反映了社会上的阶级斗争。”(《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4章,1959年,六十六岁。)主席还指出:“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时代的阶级斗争的理解,是要通过自己的经验和实践,才会逐步深入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4章,1959年,六十六岁。)可见,前人没有提出这一观点,也和前人的实践经验有限有关。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主席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斗争的科学论断。作为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者,主席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问题:“这本书的基本缺点,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承认他们国内还有阶级斗争,还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5章,1960年,六十七岁。)
还要注意正确理解主席的每一句话。
例如,1962年,主席说:“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复辟。同时,社会上还存在着资产阶级的影响和旧社会的习惯势力,存在着一部分小生产者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因此,在人民中,还有一些没有受到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他们人数不多,只占人口的百分之几,但一有机会,就企图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些情况下,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阐明了的一条历史规律,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8章,1962年,六十九岁。)主席这里所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阐明了的一条历史规律”,实际上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讲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存在阶级斗争;另一个含义,就是主席亲自首创的“社会主义社会建成、物质上的资产阶级、私有制被消灭之后,也存在阶级斗争”这一科学论断同样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并不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背离。
例如,主席说:“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大错误。列宁则不然,他说小生产每日每时都产生资本主义。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要拿钱买米、买煤、买油、买菜。八级工资,不管你人少人多。”(《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3章,1976年,八十三岁)实际上主席这里指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基本建成、还没有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时期,列宁也是坚持阶级斗争的,但是斯大林在1936年有动摇,1937年有纠正,1938年开始宣告苏联已经不存在阶级斗争。
一针见血的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即使全面建成也存在阶级斗争的第一人,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4章,1967年,七十四岁)的人,无疑就是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