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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毛主席不在了,我们会当童工吗?”

2025-09-10 14:29:5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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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主席逝世已经整整49年了,亿万劳动人民对他的思念之情却丝毫不减,这是精英们难以理解的现象。

  毛主席逝世35年后的2011年,著名节目主持人以嘲讽的口吻在微博上写道:

  “毛泽东去世时我才上小学二年级。当时师生都泣不成声。记得我满怀恐惧地问老师:毛主席不在了我们会不会去做童工?那种全民幸福系于一身的洗脑和催眠真不可思议!不过这有多强大就有多脆弱,国门一开,神话不攻自破。”

  这段嘲讽的文字,把兼具著名主持人和记者身份、身价不菲的杨女士的无知和无耻展现得淋漓尽致。

  杨女士写这段文字的时候,国门大开了三十多年,她竟然不知美英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从未“禁止使用童工”。据统计,美国至今仍有50万童工从事农业劳作,很多从8岁开始就在农场劳动以补贴家用及自己的学费;英国同样有《14岁就业法》。不仅如此,在新自由主义高歌猛进的新世纪,美国多州出现降低劳工保护标准的趋势,其中一项措施就是放宽对未成年人劳动时长的限制。

  2017年9月,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等机构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发布了一份令人震惊的报告,披露全球仍有4000多万“现代奴隶”,以及1.52亿童工。相当于全球每10名16岁以下儿童中,就有一名是童工。报告称,随着儿童保护意识的增强,这一数字预计到2025年将下降至1.2亿。讽刺的是,在随后的仅仅四年时间里,全球童工人数反而增加了840万,达到1.6亿!

  哪怕仅仅将视线放在国门之内,杨女士但凡关注一下底层老百姓的死活,也不难发现,珠三角、长三角的血汗工厂非法使用童工的新闻早已铺天盖地,至今屡禁不止。

  童工现象的死灰复燃始于80年代。1989年,深圳一些企业一月之内从广西玉林地区就招走童工1000余名,年龄最小的仅10岁;上世纪90年代,中国1000多万人的农民建筑队伍里,童工的比例约占四分之一;据北京市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资料,当年北京市15岁以下流动儿童少年人数达16万人以上,很多已经在从事不同的工作……

  围绕死灰复燃的童工现象,当时国内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声音:

  一方认为“这是旧社会的现象,新中国不应该有,而且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另一方则认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童工是现代化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后一种说法并不令人感到陌生。在今天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反对996的舆论争论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些把打工人当作“燃料”的家伙不断强调:“初级阶段的‘打工人’必须奋斗,必须996……”

  幸运的是,“必然产物”论最终没能从立法角度站得住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然而,即使《规定》出台之后,那些无良资本家为了压低用工成本、榨取更多的利润,依然在悄悄使用童工。根据媒体2016年的推算,我国城市童工大约在200-300万人左右。

  在当代中国人的普遍观念中,“禁止使用童工”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实。然而,中国人认为的“理所当然”,却是美国社会的“正常社会现象”。

  同样的,还有绝大部分中国人认为产妇应当“坐月子”休产假,在美国却是没有的。丁香园曾经拿“美国人不坐月子”来证明“坐月子”没有科学依据,中医是迷信、是“伪科学”,殊不知,美国产妇普遍不做月子,仅仅是因为美国的劳动妇女没有带薪产假。而在没有中医的前苏联,产妇们也是享有超长产假的。

  我们今天所享有的很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对妇女、儿童以及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其实恰恰是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革命的遗产;这样的“理所当然”,在欧美这些已经高度发达但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革命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根本不存在的!

  某些反毛公知污蔑说,“毛泽东时代也有童工”。他们把毛泽东时代人民公社开办的中小学的学生接受田间教育和少量的劳动教育说成是使用童工,这完全是一种污蔑。很多农村70后、80后在80年代也曾有过这样的劳动课经历,这跟使用童工是一回事吗?

  在毛泽东时代当上副总理的纺织工人吴桂贤,3岁时就在火车站附近捡煤球、当童工,但那是旧社会。

  1951年,中国第一家国家纺织厂在咸阳建成,并对外招工。年仅13岁的吴桂贤听到这一消息之后立即跑去应聘。当时招工的明确规定就是16岁以上。于是,吴桂贤谎报了年纪;可个头在那里摆着,招工人员怎么信?软磨硬泡之后,招工人员破例为吴桂贤“开了后门”,为此还受到领导严厉批评。

  进场当“童工”的吴桂贤处处收到照顾,大家伙就是把她当作一个学生培养、当自己的孩子对待。感受了新旧社会巨大差异的吴桂贤,工作上积极认真,政治上追求进步,17岁当上了团员,20岁当上了党员。一个贫民子弟最终成了模仿,当上厂长,进而当上副总理。

  吴桂贤当“童工”的例子,恰恰说明新中国是禁止使用童工的。1951年的新中国依旧百废待兴,如果那时学校已经大量建立起来了,估计吴桂贤是要被送到学校,也就没有后来“幸运”而精彩的人生经历了。

  “禁止童工”的努力伴随着毛主席领导中国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中央苏区内的企业使用童工作出了严格禁止,第41条规定:“14岁以下的男女,严格禁止雇佣。14岁至16岁的童工,经过劳动检查机关许可后才能雇用。”第35条规定:“凡某些特别繁重或危险的工业部门,禁止女工青工及童工在里面工作。禁止女工青工及童工工作之部门,由中央劳动部审定公布之(如地下矿工,橡皮,铅,铜,胶,水银,锡,铸造及其他同样矿场,过高或过低的地方的木工等等)。”禁止女工在任何举重过二十公斤的企业内工作。

  而在当时的国民党和殖民者统治下的上海是什么样的呢?以上海某纱厂,工伤事故极容易发生,童工15岁以下,平均年龄12岁,最幼者仅5岁,既不懂机器的危险性,又容易疲劳困乏,因而伤亡比例较大;纺织业工人患肺结核者占最大比例,其中女工、童工最为严重(男工占5%,女工占14%,童工占22%);其次是非结核性的呼吸病(男工占7.5%,女工占15%,童工占8%)。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城市地区,国有企业的招工年龄明确规定到16岁以上,私营企业也有相应规定,在公私合营以后这一标准基本统一并固定下来;在农村地区,旧社会是传统的家本位社会,养育儿童只是家庭内部事务;其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使旧的家庭和宗族等传统力量瓦解,人民公社成为农村“五保”、救助及合作医疗等福利供给的主要载体,儿童福利被纳入了集体责任,儿童务农现象才在农村逐渐被消灭。

  可以说,如果没有毛主席领导的中国革命,不仅使用童工的现象不会在新中国一度消失近30年,“禁用童工”更不会成为被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的社会观念。反观国民党败退的台湾,童工现象从来没有消失过,至今两千万人口的台湾还有7万多童工“合法”存在。

  杨澜之流但凡还有一点良知,就会知道当年还是小女孩的自己的发问——“毛主席不在了,我们会当童工吗?”绝不该被嘲笑。

  童工问题在毛主席离开后的死灰复燃不过是冰山一角。这就是为什么毛主席离开将近半个世纪,劳动人民仍然在想念他的根本原因。

  【文/秦明,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子夜呐喊”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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