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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个春节:倡俭守廉、气正风清

2026-02-12 09:43:27  来源: 党史信息报   作者:周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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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2月17日,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对于年轻的共和国和组建不久的中央人民政府,尤其是在首都北京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如何度过一个倡俭守廉、气正风清、欢乐祥和的春节,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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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春节年画

  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每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春节期间各级政府除了必要的活动、程序外,一律不准铺张浪费、增加百姓负担”。

  12月30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政务院会议,讨论有关春节的各项工作,会上重温了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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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2月30日,政务院第十三次政务会议记录

  会议认为:旧社会、旧政府留下的春节借机贪占、请客送礼、铺张享乐就是腐蚀意志、败坏风气的“糖衣炮弹”,必须在春节期间加强党纪政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封建陋习的侵袭。为此,会议通过了《关于元旦春节不许宴客拜年的公告》等议案,号召党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开门办公,坚守岗位,完成春节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年节不许送礼宴客”为题,发布政务院公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元旦和春节,除放假外,一律不许宴客、收送礼物,并不许相互拜年。”公告的行文没有铺垫、说教,直奔主题、干脆利落,显示出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倡俭守廉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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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刊登《政务院公告各级政府人员年节不许送礼宴客》的消息(中央档案馆 藏)

  政务院公告在北京党政机关得到积极响应,如: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除夕这天召集所属各部部长开会,他在讲话中说:“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建议大家春节不要拜年,想一下过去这一年干了几件事情,总结一下经验教训,明年应抓几件什么事,怎么干法。”

  各级干部也遵循政务院的要求,春节不休息,不请客、不送礼、深入基层,组织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拥军优属等活动,彰显出新社会的新风尚。

  当时北京城最大的海鲜店“聚顺和”老板说:“往年一个春节,我的店能卖出几百斤海参,买主多是给国民党高官过年送礼,可今年才卖出十几斤,还都是办喜事用的。如今的人民政府和国民党请客送礼、吃喝玩乐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

  春节前夕,政务院还发布了《开展年节、春节群众宣传工作和文艺工作的指示》,明确要求:“一切文艺活动都要切实注意不妨碍生产,不妨碍工作,不违背节约,并力求与群众的政治文化学习相配合……要利用电影、戏剧、歌咏、秧歌等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节日生活。”

  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北京的科协、剧协、美协、音协等部门组织举办“春节科普知识展览”,“新戏剧”春节汇演,“迎新春”美术展览、音乐会等;上海市举办地方戏曲、曲艺春节演唱大赛;山东全省600余个剧团,春节期间深入城乡演出,颂扬人民翻身解放、建设新中国的大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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