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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最好的时期是在毛泽东时代

2024-12-22 16:21:25  来源: 今日头条   作者:市场经济思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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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们在谈论到经济危机,社会乱相的时候,有些人总是把法律抬出来,认为法律是医治社会乱相的武器。

  笔者同样认为,依法治国很重要,很早就想与诸位探讨一下“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要从毛泽东坚决禁止毛岸英违规结婚说起

  毛泽东禁止儿子毛岸英违规结婚,估计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

  那是1948年,回国不久的毛岸英与刘思齐恋爱了,这年他们打算结婚。等他们把这个消息告诉毛泽东时,作为父亲,毛泽东自然很高兴,但当问到刘思齐的年龄时,却果断地拒绝了他们的结婚请求。原因是刘思齐年龄不到十八岁,不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在当时,父子俩因为女方年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当有人问起毛泽东此事时,毛泽东留下一句话:谁叫他是毛泽东的儿子呢?那意思就是领导的孩子也不能特殊。

  可是有一个当领导的,他的孩子就很特殊,即使犯下了罪也能得到了他本人的特赦。这件事就发生许多中国公知翘首仰望的世界模范法治国家美国里。

  最近,美国总统拜登特赦自己犯下大罪的儿子享特。此事一出,立刻登上各大美媒头条,同时引发了关于美国政治道德底线的激烈讨论。

  我们都知道,拜登的二儿子,亨特·拜登因税务问题和非法持有枪支罪面临判刑,此前拜登曾多次公开表态称,司法独立是美国民主的基石,他不会动用总统权力干涉自己儿子的案件。但临近下台,拜登突然改变立场,宣布赦免亨利,他同时对此事粉饰称,针对亨利的那些指控,都是为了攻击他本人,“希望美国人理解他作为父亲和总统作出的这一决定”。

  各位读者,请大家认真的看一看,同样都是领导人的儿子,毛岸英的际遇与亨特的际遇为啥如此不同?一个是在今天看来不是多大事的规定,就让毛岸英结不了婚;一个是犯了很严重的罪,即使被判了刑,也会被自己的父亲特赦。这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

  笔者认为,两位父亲思考的问题不同。毛岸英的父亲原则性强,想到的是法律公平。在西方,不是有句话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在中国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毛泽东看来,即使结婚不到年龄,也不能违背政策规定,这正反映了依法治国的灵魂问题:追求公平!

  而作为亨特的父亲,拜登想到了“特权”。虽然说亨特犯了罪,违了法,但是拜登也许就从没认为亨特有错,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首先想到自己拥有总统特赦权,应该合法地帮助自己的亲人解脱牢狱之灾,从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更为严重的是拜登这种特赦自己亲人的行为在美国社会并不是孤例。

  美国法律规定,总统具有特赦犯罪分子的特权,这就是说,在模范的法律国家,还存在着合法的特权破坏“法律公平”的网开一面现象。

  两厢对比,我更倾向于毛泽东式的“公平正义",他用拒绝毛岸英违规结婚的方式,真实地铨释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现实意义,为后世的依法治国作出了表率。

  二、依法治国重在规则约束,而规则约束的关键又在于领导人的以身作则

  1960年中国出现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度过生活难关,中央号召全体人民节衣缩食,减少粮食消费,共渡难关。毛泽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给自己规定,粮食不超定量,三个月不吃肉。他言出行随,自我约束,果然做到了,以至自己都得了浮肿病。据电视剧《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剧情透露,在他的带领下,整个中南海连点油睲都见不到,可见机关生活节约到什么地步。

  他的女儿李讷在学校读书,坚持在学校上灶吃饭,饿的头晕眼花,回到家里,连家里吃过饭的碗都要舔干净。警卫员李银桥看见辛酸,偷偷塞给她一袋饼干,还被主席发现,除勒令退还外,还狠狠地挨了一顿批评。

  今天笔者重新引援毛主席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以身作则的故事,是想讲一下依法治国中的规则约束与执法守法问题。

  说到依法治国,许多人感概万千,大家普遍认为,依法治国不在于法律定的有多少,条款规定的有多具体,而在于法律条款能否被全社会普遍认同,自觉的遵照执行。难点不是有没有法律,而是能不能执行下去,执行的好。

  说起当前国际上的法律乱相,有人感概地说,毛泽东时代,国家只有两部法《宪法》与《婚姻法》,社会上只有一个派出所,一个所长,一个特派员,但是却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而有些国家,虽然号称法治国家,虽然强力机构林立,但还是阻止不了枪击案天天发生。

  出现这种情况,与当年毛泽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制度纪律有直接关系。今天看来,领导人的以身作则,会对依法治国会产生两个效果:

  1、积极带动遵纪守法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上行下效",又有一句叫做“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正是因为毛主席的率先垂范,模范地遵守政府做出的各项规定与法令,给了那个时代的人做出了正确的榜样,产生了强大的号召力。所以在那个时代遵纪守法蔚然成风。

  而依法治国,重点在全体成员自觉主动的遵纪守法。

  当前,社会上有一大怪现象:法院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法官们要加大审判结案率。这只能说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违约、违法行为,不遵守规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所产生的大量矛盾,造成的后果等待着司法裁决。有人说这是法律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的体现,依笔者看,这是规则意识的淡化。关键是失去了正确的导向。

  2、加大严格执法力度

  在我党历史上,人们还应该知道,建国初期还发生过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案件。依现在人的眼光看,刘、张两人的贪污数额还不是很大,并且当时还有人不断给刘、张两人讲情,认为他们对革命有功,应该功过相抵,网开一面。但毛主席认为,不杀刘、张不足以平民愤,不杀刘、张不足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因此还是果断地杀了这两个贪污犯。

  历史证明,射向刘、张两犯的两颗子弹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教育作用,管住了一些干部贪婪的手,使得毛泽东时代风清气正,被人们认为“两颗子弹管了三十年"。

  往事并不如烟。现在人们焦虑,为什么有些贪污犯越贪越大?为什么有些案件查不下去,困难重重?为什么有些法律执行不下去?

  从毛泽东以身作则的故事中,你能找到答案吗?

  现在需要返过来再说说拜登。拜登特赦儿子,有人说是总统拥有的合法权利。请问总统特赦就不需要条件吗?什么人都能特赦?以合法的方式特赦非法,淡化了法律的严肃性。难怪,拜登在谈到他儿子的犯罪时,就不认为他儿子有罪,而是其他人对他儿子的政治迫害。这当然就是选择性执法。

  说到这里,依治治国的路该怎么走?读者你有答案吗?

  三、依法治国追求公平正义,只能建立在“人人平等"的社会意识基础上

  笔者小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周总理挤公交车。

  课文大意是:

  1954年冬,周恩来听说群众乘公共汽车比较困难,就决定作一次考察和调研。在一天下午下班坐车的高峰期,周恩来带着秘书、警卫员去乘公共汽车。在车上他被乘客发现,大家纷纷给周恩来让座,但为了体察民情,他始终不肯就座。下了公共汽车以后,周恩来又去换乘无轨电车,在寒冷的夜里转了大半个北京。

  当年为什么要让我们学习这篇课文?

  时间过去几十年了,现在总算想明白了,主要是弘扬官民平等,干群鱼水交融的精神。追求平等,这应该是毛泽东时代的底色。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假如说,现在有一大群人排队上公共汽车,先来后到,这是公共场合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如果有一个人后来居上,直接越过前面所有人插队上车了,大家是什么感觉?肯定是不服气!而毛泽东时代,就弘扬先来后到的精神,所以那个时代人人守规矩,也比较服气。

  再假如说,大家都在排队,又有一个人被官方强行安排插队上车,这后面排队的人又是一种什么感觉?这当然是当今社会的一个不好的现象。而问题是有人还故意炫耀他直接插队的优越性,展示自己与众不同,自然就带有一种特权意识。

  特权意识是社会违规现象的思想根源。而这种思想还以故意违反大家普遍尊守的规则方式来体现出来。

  比如说,在公路上开车,高速限速120公里/小时,有些人非要开到150公里/小时,以显示自己本领高强。在医院就诊,本来应该挂号排队候诊,有些人偏要直接插队就诊显示自己有关系。在城市街道上,明明规定不能占道经营,有些人非要在小区的出入口摆摊设点,影响他人出入。

  这种种违规,偏偏社会舆论还支持。在公共场合插队,有人认为插队者有本事,在经营领域违规经营,偏偏又能获得大众合规经营无法获得的利益。被认为是有效率的表现。

  中国有句古话:不丧良心不发财。这里的“良心"是指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知所形成的道德规范与法律法规的思想意识。比如说奸商坑蒙拐骗,资本化公为私,贪官权力寻租。这些行为虽然为人不耻,但是可以获得比一般人更多的利益,并能荣登财富榜并被世人崇拜。

  社会也有许多人不是反对“不丧良心不发财"这种思想意识,而是觉得自己没有条件“丧良心发财"。这当然是一种思想腐败了。也可以看到当今社会一种现象,有些人尽管高举“反特权、反腐败”“支持法治"的大旗去反对另一部分人。可是一旦他们获得了“特权"。却又主张”打破陈规陋习"“自由发展"等等了。

  现在,真正遵规守纪的人却被社会看不起,被认为是“老实人",是无用无能的废人。而这些人在毛泽东时代却被弘扬与学习的榜样。

  严格地说,依法治国主张公平正义,只能建立在人人平等的思想意识基础上。在一个人人都想搞特殊,追求“人上人"的社会里,怎么会播下“公平正义”的种子呢?

  问题是追求人人平等的时代己经远去,“人上人思想"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国又势在必行。如何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推进依法治国呢?

  四、虽然伟人时代远去,但是科学技术为我们开启了一扇社会诚信的建设之门

  不久前,我国河南发生了一起王法官被杀案,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一场关于如何开展依法治国的大讨论,这场讨论至今没有停息。

  其间,有人提出:法官靠不住,容易出现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出现“询私妄法判决的情况。鉴于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成熟,建议引进机器人法官判案的技术。

  笔者认为,在诚信缺失,部分人私心太重,不愿遵章守法的情况下,引进不讲情面的机器人法官是个不错的建议。它打开了人们的脑洞,可以产生无限的暇想。

  2019年前后,笔者研究过区块链技术的数据不可修改特征,以及它的应用技术智能合约。假如应用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开发出一款机器人法官,把成千上万的法律条款录入其中,给它设定一定的触发条件,就可代法官依法做出判决。

  这个机器人有许多优越牲,比如说不受贿赂,不闹情绪,不听长官意志,不被当事人左右,不怕恶势力威胁,不被关系亲情所困,只接受法律条款的指令,一旦当事人的情形符合法律条款触发条件,立即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输出判决结果。

  在当今社会人们被人情关系所困情况下,用法官机器人作出这个判决结果,可以相对地做到客观公正,是强化人们遵守法律规则的硬约束。

  同样也在2020年前后,笔者就思考过“合约支付”问题。以便加强人们行为中的事中约束。

  什么是合约支付?

  即将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数字货币技术与智能合约技术相结合,形成一款符合合约条件即支付的货币支付工具。当时笔者写过《合约支付一一用区块链约束人的任性冲动,强化履约,重建信任》文章。

  在文中,笔者这样说到:

  社会组织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下去。

  就企业管理来说,执行力是最大的难题。有许多企业,决策好定难执行,即使再好的政策,走不了多远便会荒腔走调。这关键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有人心肠好,在执行决策时硬不起来,制度执行不下去。有人讲人情,先讲亲戚朋友关系,也讲关系后门,上级特权等。在执行制度时,对老实人严加考核,对关系户硬不起来,一样制度两种执行标准,搞得内部矛盾重重,执行不下去。

  合约支付就好比公路上的防护栏,隔离带,它给人的行为硬约束。

  合约支付的特点是“符合约定条件即自动支付”。这种特点使得合约支付(区块链)不认人情,不看官职,不辩贵贱,只认标签(制度,合同,指令),不受任何人(情)为因素干扰,自动地执行规(约)定。这就好比公路上的隔离带,不看司机的脸色,强制地将公路上来往的车流分出上行下行,各走各道。

  合约支付所要解决的是履约问题,将可能发生的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用“区块链的共识机制"解决大部分的利益问题,防止少数人在执行过程中动手脚,篡改数据,带歪风气,产生破窗效益,最后导致组织瓦解。

  在合约支付中,最能发挥效力的手段是货币支付。而在当今社会,经济利益是调动人们积极性最大的手段之一。通过设置标签,合约支付可以通过对员工业绩的客观考核,将执行力发挥到极致。也可以通过对财务支付标签的设置,使得“符合约定条件即自行支付”发挥财务把关的作用,防止不合规的支付发生,从而防止经手人对财富的下手,确保集体财产安全。从而使管理可以得到技术的支持。

  以上便是合约支付的大致内容,对今天考虑依法治国问题有一定帮助:

  执行力=决策+执行+区块链约束

  约束力=制度+遵守+区块链约束

  当然仅靠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伟人远离我们而去,社会又在呼唤诚信建设情况下,借助:思想引领+全员守规+技术硬约束的综合作用,寻找依法治国的可行之路。

  【文/市场经济思考者,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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