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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惠波:​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索、贡献及其启示

2023-03-11 09:40:38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作者:乔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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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和实践探索,在所有制、经济体制、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经济思想和观点,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经验和教训。毛泽东提出经济制度的首要问题是发展生产力,提出要重视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走独立自主的经济制度探索道路,这是对经济制度理论具有开创性贡献的思想观点。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的探索和思考告诉我们: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优势,以人民为中心是基本经济制度的价值基础,正确判断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前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全新概括,把基本经济制度由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所有制扩充为所有制、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三个方面。虽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当中,但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探索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前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探索。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的探索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在经济领域,以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制度已然成型,成为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指导经济建设的主要经济制度。这一制度跟改革开放后形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两者之间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不能相互否定。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要创立者。毛泽东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过程中深入思考,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经济制度建设的思想和观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可贵的有益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做出了应有的历史贡献,基本完成了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初步设想和实践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首先推动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转变。毛泽东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初步构想者和实践探索者,在所有制、经济体制、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开创性的思想,虽然其中有些思想观点不够成熟,有些观点没有真正付诸实施,有些观点在实践中出现了偏差,但这些观点对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终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对所有制的探索

  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系统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先实行的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在所有制领域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公有制并走向社会主义,是党成立以来的远景目标。毛泽东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必须在时机成熟时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建立公有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经济制度,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花费更少的代价取得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在所有制领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主要的经济成分,公有制成为所有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从政治角度来讲,公有制的确立也为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

  毛泽东强调公有制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并没有全盘否定非公有制的作用。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公私兼顾。1934年1月他指出:“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只要私人经济的存在能够带来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东西,就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存在。1942年12月,毛泽东提出了“民营经济”这一概念,并把其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肯定了民营经济在财政支持上的积极作用。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也就是说,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也是构成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重要部分。只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私人资本可以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领域内存在和发展。

【1956年1月15日,在北京各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上,工商界代表乐松生向毛主席献报喜信】

  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后,是否公有制要一统天下,毛泽东有过犹豫和徘徊。例如,改造完成后一些地方出现了“地下工厂”和“地下商店”,曾使他在1956年12月的一次谈话中指出,私营企业“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这叫新经济政策”,“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的这段讲话,“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显露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束可贵的思想火花”。这是毛泽东对所有制结构积极主动的思索。可以看出,他一度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私有经济仍有存在的必要,曾设想过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发展一部分资本主义经济。但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党中央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在实践中也没有贯彻落实这一观点,导致我们在所有制领域形成了脱离实际的纯之又纯的单一公有制,这一状况直到改革开放后对个人、私营经济的不断放松才得到改善。

  (二)对经济体制的探索

  适应所有制领域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受苏联模式影响的结果,也是当时在中国实现工业化的迫切需要决定的。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结合1958年出现的“大跃进”和“共产风”现象,毛泽东在认真研读有关苏联教科书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价值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理论观点,认为我国当时还应该运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毛泽东关于经济体制的探索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在公有制建立以后,仍然需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

  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这是因为我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封建社会时期我国的商品经济也不是很发达。在这样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商品生产还是一个有利的工具,应该运用商品生产、价值法则等为社会主义服务,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有的态度。当然,商品生产有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也不可忽视,只要能够限制或消除这种负面作用就可以了。毛泽东认为:“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因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虽然都是公有制范畴,但是两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体现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和财产关系,不能采取无偿调拨的方式进行交换,只能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实现各自的利益。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必须在产品充分发展之后,才可能使商品流通趋于消失。”这就表明,毛泽东认为商品生产的最终消亡取决于是否有充足的生产力,如果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社会物质产品极大丰富,那时才是商品生产的终结。换句话说,商品生产的存在与否和所有制形式并不必然相关。

  第二,商品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毛泽东批驳了部分人把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错误观点,认为:“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当中进行商品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应该是一条客观法则。可以看出,毛泽东已经认识到商品经济的非意识形态属性,商品交换是不表征制度属性的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埋下了伏笔。

  第三,关于对经济体制的调整

  参照苏联模式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随着工业化建设的逐步开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的问题,实际上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如何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是当时调整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毛泽东提出要以苏联为戒,对公有企业不能统得太死,必须给予一定的自主权。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企业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就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这是我们国家管理体制的不良倾向,要把统一性和独立性的辩证统一关系运用到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当中。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必须充分发挥这两种主体的积极性,因为“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毛泽东主张既统一又分权;要统一也要特殊,充分调动每个主体的积极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现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鲜活的价值。

【1956年5月2日,毛泽东在第七次最高国务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在经济体制问题上,毛泽东并没有拘泥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相反提出应该研究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可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可惜随着“左”倾思想的发展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又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可以为资本主义提供土壤和温床,逐步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关于经济体制的有益探索和正确观点在实践中并没有走远。这体现出毛泽东商品经济思想的矛盾性,他对商品经济的认识仍没有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束缚。但毛泽东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先河,为我们党改革开放之后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了重要铺垫。

  (三)对分配制度的探索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也就是说,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具体来说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已经建立了公有制,所以在分配领域应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按照每个社会成员在国民经济中所付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进行消费品的分配。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分配形式方面实际上存在着革命战争期间遗留的供给制和建国后新出现的工资制等多种收入分配形式。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由供给制向工资制过渡,建立了按劳分配原则。毛泽东曾在一份批示中指出:“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内人们决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他又指出:“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可以看出,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防止平均主义和收入悬殊是毛泽东的基本分配观点。

  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的重要贡献

  毛泽东在改革开放前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艰辛探索,不管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在此过程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准备。毛泽东思考可以合理利用私人经济,重视商品经济的历史作用,对公平的强调以及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处理,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不仅如此,毛泽东在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原则,对改革开放后经济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终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经济制度的首要问题是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要把解决发展生产力的问题放在首位。毛泽东对生产力作用的认识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正确认识和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进行过多分析,列宁认为仍然存在非阶级对抗性矛盾,斯大林却否认存在矛盾。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形态之一仍然存在矛盾,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仍然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提出搞革命和搞建设都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毛泽东看来,战争的目的是为了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一论断紧紧抓住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生产力标准,并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也是为了生产力的发展。1953年12月毛泽东在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明确指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此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进行认识,那么对于反映生产关系内容的经济制度的建设自然也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为了发展生产力,毛泽东也在依据实践情况不断调整生产关系。特别是我国及苏联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使毛泽东认识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性,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不能超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他说:“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觉悟的水平这些客观存在的形势。”所以在八大前后,毛泽东提出了把资本主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补充的思想。在经济体制方面,计划经济的提出的本意也是为了能够快速提高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后来毛泽东也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提出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但总体而言,虽然认识到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无限拔高公有化的程度,可以利用商品生产作为有利的工具,但当时的生产关系还是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并没有真正实现把非公有制作为公有制的补充,没有超越那个时代的局限性。

  (二)重视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

  经济制度反映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蕴含着一定的价值取向,表现出一定的价值功能。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工具功能之外,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不可忽视。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进行了深入挖掘,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毛泽东一方面重视经济增长,希望通过经济制度的完善从而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是另一方面,毛泽东更加重视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有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直接影响了对经济制度的探索。

  从旧社会走来的毛泽东,始终站在广大贫困农民阶层的立场,对旧社会的剥削、压迫深恶痛绝,希望建立一个更加平等、人人富足的新社会,有维护被压迫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价值取向,这同共产党人的价值立场是极为吻合的。因此,毛泽东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倾向于对公平的价值追求,“相对于经济增长,毛泽东更重视对贫富分化、对官僚主义的谨慎提防”。毛泽东认为革命就是要使“极端贫苦农民广大阶层梦想平等、自由,摆脱贫困,丰衣足食”。革命成功后,新中国的经济制度建设同样应该遵循这一价值追求,“发展经济是手段,人民幸福是目标”,发展经济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的顶层设计强烈地体现出这一价值取向。在所有制方面,毛泽东领导开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废除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在所有制方面建立了人人平等的经济基础。在分配制度方面,毛泽东寻求建立的按劳分配制度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更加倾向于公平,反对贫富分化。

  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确保人民利益公平合理实现的价值功能的重视,给我们全面理解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表明,要正视人民群众对物质利益的合理需求,以物质利益为内在驱动力的市场机制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是完全依赖物质利益驱动有可能带来的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负面效应也应该为我们所警惕。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好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功能。

  (三)走独立自主的经济制度探索路径

  制度的不断变革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但是符合国情的经济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制度的建立是多种试错、独立自主探索的结果。毛泽东在改革开放前对经济制度的探索历程告诉我们,对于经济制度一定要处理好学习借鉴和独立探索的关系,走独立自主的制度探索路径。

  我国的经济制度最初是以苏联模式为模板形成的。从1956年开始,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毛泽东等人提出要以苏联为鉴,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是因为苏联模式已经暴露出许多弊端,毛泽东认为,苏联“有许多东西我们可以学。当然,是要学习先进经验,不是学习落后经验”。如果在经济建设的许多方面照抄苏联,会造成我们“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这当然不应当是长久之计”。因此要独立自主探索适合我国的经济制度。可以说,毛泽东在我国最早提出要独立自主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

【1959年,毛泽东在杭州与胡绳(左二)等一起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胡绳后来回忆说:“(毛泽东)对待苏联的经验是采取分析研究的态度。他说,我们要破除各种各样的迷信,其中包括对苏联经验的迷信。”更进一步讲,在八大前后,关于如何在公有制占绝对主体的情况下发挥非公经济成分的作用,如何在计划拥有绝对控制力的情况下发挥市场的作用,毛泽东和其他一些领导人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虽然这些探索成果并没有被坚持下来,但无疑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一种突破,是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制度的一种尝试,其中所蕴含的可贵的独立探索精神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开辟和经济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

  三、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的当代启示

  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毛泽东设计和明确了我国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基本性质,并为制度的探索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毛泽东经济观变化较大,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有反复的地方,根本原因是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不足,对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估计不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出现偏差。但是毛泽东对所有制、商品经济、按劳分配的探索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闪耀着理论的光芒,对当今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优势

  深刻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研究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进行的改革开放,在经济改革方面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来调整生产关系。所以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已经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所证实。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对于经济制度的探索也佐证了这一客观规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的经济政策,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生产力落后这一事实。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深入分析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与以往社会不同在于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呈现出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征,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生产关系的适当调整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刚开始之时,不仅要认识到基本矛盾的主要内容和性质,而且要解决好如何使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问题。毛泽东提出了这一问题,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没有系统地阐明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一问题到了改革开放以后由邓小平进行了系统回答,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也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应该推动生产关系的积极变革以适应低水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提高经济效率和人民生产的积极性,这给我们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道路。我们在经济制度方面抛弃了一些错误的认识,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就是为了能够确保生产关系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作为生产关系外在制度表现的基本经济制度,要能够保障生产力的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相比于其他制度的根本优势在于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时,把基本经济制度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十三个优势之一。今后不管如何对经济制度进行变革,解决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目的和显著优势不能偏移。这是从历史实践探索中得来的启示和结论。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基本经济制度的价值基础

  我们开展经济建设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这是建立基本经济制度的价值基石。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生产力发展成果的享用者。如果劳动价值的创造者无法占有生产力发展的成果,社会经济制度应该是落后和反动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要致力于实现价值成果向价值主体的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讲,基本经济制度的终极目的应该是实现人民的价值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由此,作为发展生产力根本保障的经济制度必然具有人民性的价值属性。

  毛泽东从来没有抽象地谈论经济制度问题,而是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并为之不懈地奋斗。他十分重视分配制度中公平的价值功能,对商品经济以及由此带来的公平的损失抱有深深的警惕。这实际上是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经济建设的价值基石,彰显了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党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更好地实现人民利益而展开,党领导经济制度的变革也不例外。如果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的是少部分既得利益者或特权阶层的利益,而不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这样的制度不可能真正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当然不会持久。如果每个人的合理合法的物质利益要求都能得到满足,就会迸发出极大的创造力,生产力也会得到迅猛发展,这样的制度才能持久存在。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他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的是为了谁发展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彰显了经济制度的价值功能。为此一定要把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处理好,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共同富裕之路,使生产力既能得到解放和发展,同时又能使发展成果惠及社会的每个人。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已经实现,下一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把共同富裕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以共同富裕的实现为导向,使社会更加公平公正,从而彰显经济制度的人民价值属性。

  (三)正确判断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前提

  毛泽东对经济制度的贡献之一就是认为应该立足国情、实事求是,把经济制度建立在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一个经济成分,这一结论来源于对旧中国极为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基本国情的客观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成为党的首要目标,毛泽东认识到:“在现代中国的条件下,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解决我国的工业化问题。”这是因为新中国建立后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继续搞资本主义,中国的经济难以摆脱对外国垄断资本的依赖,有可能成为他们的附庸。而发展社会主义,能够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起来,这对于当时没有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中国来讲,是最优的选择。发展社会主义,通过计划经济的手段发展经济和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条件和国情综合判断之后的理性选择。

  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国情的经济制度的做法,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指明了路径。经济制度应该建立在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实际上否定了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实行超越阶段的经济制度的做法。因为超越国情的经济制度不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毛泽东的经济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相互矛盾的地方,即是因为没有处理好经济制度的理想状态和经济制度的现实基础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一方面想向理想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靠拢,把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经济制度设想作为当时中国经济制度的模板,但是又发现现实经济发展的具体现实同理想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在经过犹豫、徘徊之后,再加上国际形势的恶化等多种因素,使他对于经济制度的有益探索中断了。

  毛泽东关于经济制度的有益探索的中断跟他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失当也有直接关系。1956年9月,中共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学判断,提出了集中力量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的主要任务。这一判断是正确的,是毛泽东在对我国国情正确判断的基础上得出的。但是之后毛泽东改变了这一判断,导致对于经济制度的探索出现曲折。

  当前我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选择和建设离不开这个国情,不能超越当前发展阶段盲目追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需分配。但也不能背离社会主义社会性质,转向全盘私有化、自由放任、贫富分化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尊重实践和国情,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国情的变化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是保持经济制度活力的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推动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作者系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来源:昆仑策网【摘编】,原文刊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编发时有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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