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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毛主席亲抓“打老虎”运动的决心、方法与启示

2022-05-28 11:22:19  来源: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作者:倪德刚 江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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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清除党自身的病毒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打老虎”的决心与启示

  倪德刚 江溪泽

  我们党能够从弱小走向强大,并成为当今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其根本原因和独有特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1]在某种意义上,自我革命指的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不断地自觉清除自身存在的各类“病毒”,尤其是下决心铲除毒瘤“打老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有两次明确提出以“打老虎”为主要目标的反腐败斗争。第一次是毛泽东在“三反”“五反”运动期间,专门用半年多时间集中开展了“打老虎”伟大斗争。第二次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两次“打老虎”的目的始终如一:有腐必反,反腐必胜,必胜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研究和总结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打老虎”反腐败伟大斗争及其经验很有现实和历史意义,更是在新时代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讲话中提出的重要论断:“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1]

  一、缘起:“梁漱溟之问”与严重腐败现象的揭露

  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离开北京前往苏联,在苏联访问长达两个多月。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乘专列在回国途中到了哈尔滨,与松江省(今黑龙江省)领导和哈尔滨市领导谈话后,应邀亲笔题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要沾染官僚主义作风”。[3](p.269)

  第二天中午,毛泽东到了长春,和周恩来等视察市区时,发现大街小巷没有一个行人,当弄清是搞戒严后批评说:“搞戒严,不让老百姓出来,这样太脱离群众了。”[3](p.97)当天晚上,毛泽东一行来到沈阳。东北局高岗等人大宴毛泽东一行。2月29日上午,毛泽东专门召集东北局、辽宁省、沈阳市的负责人集体谈话,毛泽东说:“这次我和恩来同志路过东北,主要想了解一下东北的工作情况,了解东北地方工业生产情况。发现浪费太大。我在哈尔滨提过不要大吃大喝,到沈阳一看比哈尔滨还厉害。我和恩来不是为了吃喝,搞那么丰盛干什么?你们要做刘宗敏,我可不想当李自成啊!中央三令五申,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艰苦奋斗,你们应做表率。”[3](p.97)

  回到北京后不久,即1950年3月12日,毛泽东约梁漱溟谈话并共进晚餐。当梁漱溟谈到“得天下易治天下难”时,毛泽东回答说:“治天下固然难,得天下也不容易啊!众人拾柴火焰高。共产党靠大家,大家为国家齐心协力,治天下也就不难了。”[3](p.103)这是继黄炎培在延安历史周期率之问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梁漱溟发出的“治天下难”之问。作为民主党派的黄炎培和梁漱溟之问,核心是一个问题,即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毛泽东两次之答,核心也是一个问题,即靠人民才能得天下、治天下。这两问、两答的规律性和真理性结论是:共产党腐败既不能得天下,也不能治天下。也就是说,共产党一“腐”必“败”,毛泽东深谙此道:牢牢依靠人民治“腐”,方能长治久安。

  1951年11月20日,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给党中央报送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报告列举了一些腐败问题,其中提到,“沈阳市在部分单位中揭发出3629人有贪污行为,东北局贸易部检举和坦白的赃款达5亿元人民币(旧币,1955年发行新的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一万元)。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也很严重,东北铁路系统积压上千亿元的材料无人处理”。[4](p.203)毛泽东看到这些腐败现象极为震惊,当即将报告转发全党并强调:“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4](p.205)毛泽东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中央报告。由此,全国“三反”运动的序幕拉开了。

  在“三反”运动开始不久,1951年11月30日,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向党中央报告了刘青山、张子善腐败一案。毛泽东在刘、张案件报告中批示:“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2](p.528)随即,毛泽东亲自部署了一场“打老虎”运动。

  二、决心:必须雷厉风行地把“老虎”彻底打干净

  毛泽东第一次提出“打大老虎”是在1952年1月22日,他在给华东军区和中南军区的电报中指出:“尤其注意打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各大军区和你们清出的老虎都太少。像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军区系统估计至少有大老虎二百个以上,华东中南可能更多,千万不要让他们溜走了。”[5](p.7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收录毛泽东1952年文稿422篇。与“三反”“五反”相关的文稿有183封,其中,在电报、指示、批评和书信标题中直接用“打虎”一词的文稿有51件之多。他的指示、批示或批语等口气十分严厉,要求必须雷厉风行地把“老虎”彻底打干净。毛泽东“打老虎”的决心尤其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第一,无论党政军民学哪一系统必定有大贪污犯(“大老虎”),腐败已成普遍现象是最主要的危险。

  这个判断是怎么得出来的呢?华北局揭露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后,毛泽东陆续看到各地、各系统的反映腐败材料,下决心必须开展一场“打老虎”的伟大斗争。

  在地方层面,西北地区贪污脱化已成为主要危险。1951年12月13日,西北局书记习仲勋报告说:“初步了解,贪污现象是极其严重的,也是很惊人的。西北局检察署、法院、纪检委三单位已查出和受理的贪污案件,共损失国家财产八十余亿元(旧币)。财经系统、公安、司法系统和军事后勤系统贪污现象较严重。各地基本建设工程中,驻京、津、沪等办事机关中,都有不少问题,一般党政机关的总务部门也有不少问题。凡大一点贪污案件,都牵涉颇广,且多半与奸商勾结。贪污行为已毁坏一批干部,并染坏了一批干部,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这些事实,说明党内享乐腐化思想确实增长起来,贪污脱化已成为主要危险。”[2](pp.569-570)毛泽东在报告中批示:“我认为你的分析、布置和其他意见都是正确的。”[2](p.568)

  华北地区贪污问题普遍严重。1951年12月15日,华北局平原省(1952年撤销)反映:“据省纪委上半年统计,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区以上干部中,因贪污、受贿、蜕化等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占百分之六十五。据检察署对十四个县的统计,一至八月的违法案件中,贪污渎职的占百分之四十七。并说,贪污问题绝不是个别的人或个别部门的问题,已是较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2](p.583)毛泽东在报告中批示:“平原省这一文件集中暴露了地方干部中存在着严重贪污腐化情况,足以发人深省。”[2](p.583)

  西南地区贪污现象也相当严重,有的贪污分子盗走钱财后还胆敢留下字条。1951年,毛泽东于58岁生日当天,看到西南局的一份报告反映:“西南贪污浪费现象相当严重,据近来初步发现的材料:工业部约八百亿元,其中肖子言和陈松柏两大贪污案即达二百亿元。财政部初步检查为三百亿元,其中以粮食局系统最严重。川西粮食局贪污分子勾结奸商,将粮食支付书偷去给奸商到各库取粮,损失公粮十万斤。川北财政厅金库被贪污分子盗走一箱人民币,贪污分子还留一字条说:‘我生活困难,暂先支借一下。’”[2](p.635)毛泽东看到此报告后指示:“西南局停止原定整党学习计划,全力转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是完全正确的。”[2](pp.635-636)

  在中央有关单位层面,当时,很多人认为中央机关单位不可能有腐败现象,甚至与腐败不沾边。实际上,“中央一级,在一月十八日以前查出一万名贪污分子”。[5](p.87)为此,毛泽东在1952年1月23日专门向中央各部门发出指示:“有些人以为党的机关,宣传和文化教育机关,民众团体,用钱不多,必无大老虎,这是不正确的。早几天还以为中央文教机关一个老虎也没有,经过最近两天的寻找研究,就发现至少可以捉到十五个贪污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5](p.87)

  在军队层面,1951年1月2日,第20兵团在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中反映:“因处在战争环境,领发、采购物资较多,管理不严,致使贪污分子趁机混水摸鱼。”[5](p.8)毛泽东在报告上指示:“报告很好,望即转发各军师,并在党刊上发表。”[5](p.8)

  即使在前线作战的志愿军队伍也出现了腐败现象。1952年1月,志愿军第十九兵团的一份报告说:“部队一般财经管理干部中,有些单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有贪污,有的单位甚至达到百分之百。”[5](p.94)毛泽东随即将此报告转发给志愿军党委,并指示:“将斗争的火力集中到反贪污的目标上去,以便从各级机关和一切部门中(不仅财经部门有贪污,司令部、政治部等部门也有贪污)坦白检举和检查出惊人的成百成千的中小贪污分子。……在一百多万志愿军中很可能捉到几百个大小老虎。”[5](pp.94-95)

  中南军区后勤部1952年2月16日报告说:“后勤系统内到处是森林,到处有老虎,管钱多物多的出大老虎,管钱少物少的出小老虎,这已经成为规律。”[5](p.217)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各处都可参考。特别是后勤系统要采用这个经验。”[5](p.217)

  毛泽东正是根据从中央机关到地方,从军队到前线作战的志愿军普遍反映腐败出现的情况,明确做出结论:“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哪一系统,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而且必定有大贪污犯(大老虎)”,[5](p.87)并下决心开展打大小老虎。(当时中央规定,贪污一亿元以上,为大老虎,合今天1万元。贪污一千万以下为小老虎,合今天1千元。)

  第二,以为是可靠同志,查出后大吃一惊,经济内奸即政治内奸,大小老虎都是暗藏的叛变人民的敌人。

  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人背叛了这个宗旨就成了人民的敌人;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主仆”颠倒,党就会发生蜕变。

  1952年初,毛泽东看到了几份材料反映:北京电车公司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员私售车票一千一百多万张。锦州、沈阳、天津、上海等大批干部与私商勾结偷运物资或走私贩毒。湖南衡阳有1800多党员干部参与走私,走私物资达七千亿元之多。毛泽东把这种党员干部定性为,“他们已经是资产阶级分子,是叛变人民的敌人,如不清出惩办,必将为患无穷。在未清出以前,还以为他们是可靠的同志。只有在清出以后才使人们大吃一惊,原来他们已成了暗藏的敌人”。[5](p.95)

  1952年2月2日,毛泽东在李富春的一份报告中批示:“跟着清查经济内奸的发展,必能清出许多政治内奸,有些经济内奸本人即是政治内奸,务请同志们注意这一点。”[5](p.134)

  经济内奸即政治内奸的典型案例是华北局揭发的。1952年3月2日,华北局的一份报告揭发出两起大案。一是河北省合作总社集体贪污达二百亿元的大案,供销总社经营处长串通会计科长、总会计师并勾结各地货栈和供销小组,以出货不上账的办法,将整车皮白布、粮食运出卖掉后加以集体贪污。二是察哈尔省花纱布分公司突破了一个庞大的经济内奸网及操纵这一内奸的核心组织——“昌记号”的大案。“昌记号”是为掩护敌产和作投机买卖于1950年组成的,先后将23名旧人员派进国营企业坐探,建立情报小组,控制了六大公司的物价股长,通过盗窃经济情报,骗取银行贷款,买空卖空,贩卖毒品、金银等,至1951年底获暴利78亿元。

  第三,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不查则已,查必破案。

  1952年1月23日,毛泽东向中央各部门和各中央局发出电报,专门指示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上,他说:“在每一部门、每一地区三反斗争激烈开展之后,就要将同志们的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不要停留,不要松劲,不要满足于已得成绩。”[5](p.87)

  怎样搜寻“大老虎”呢?毛泽东非常赞成中南军区搜寻“大老虎”的七条线索:(1)生活阔绰,行为腐化,钱的来历不明;(2)与商人有不正常的商业往来,额外接受他们的馈赠或互相馈赠;(3)给商人开护照、发通行证、着军装、配手枪,使之往来于各个市场,任其招摇撞骗;(4)以高价买劣货,偷工减料,先期付款、延期交货,欠款不追不合情理地报损失;(5)向私人商店投资、贷款,向私人银行存款生息;(6)账目不清,立假账,涂改账目,未经负责人许可,私自烧毁账簿、单据;(7)拿公家钱、公家车辆为其亲属做生意。

  怎样定义“大老虎”呢?毛泽东非常赞同李富春提出的衡量“大老虎”的六条标准:(1)个人贪污一亿元以上者;(2)贪污不满一亿元,但给国家造成很大经济损失者;(3)满一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案的组织者、主谋者;(4)贪污在五千万元以上,但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5)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位自肥,使国家损失在一亿元以上者;(6)全国解放时隐瞒吞没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一亿元以上者。

  怎样定性“大老虎”呢?“大贪污犯(大老虎)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全部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5](p.181)毛泽东还强调:“不查则已,查必破案(有些须坚持数天之久才能破案,不破案不许搬回)。”[5](p.118)

  第四,不把“老虎”捉干净,势必留下大批暗藏的“老虎”遗祸将来,不枪毙一万至几万人就不能解决问题。

  1952年2月12日,毛泽东指示:“将全部应有的而不是无中生有的老虎通通捉干净,否则运动结束,势必留下大批暗藏的老虎遗祸将来。”[5](p.196)

  怎样才能把“老虎”抓干净?毛泽东非常赞同东北局总结出来的七条经验:(1)本人曾做过商人或工厂老板,而现在混入国家机关或企业任事者;(2)家庭为工商业家,而本人在国家机关或企业部门工作者,其中有一部分是老干部(其家庭经营企业发展极快者);(3)本人与私人工商业者关系密切、生活腐化、为群众议论纷纷者;(4)掌管小家务、生活腐化、挥霍无度者;(5)采购人员经常向某商行或某几个商行采购者;(6)从采购或推销发单中发现同时期同样物资而价格差异过大者;(7)从内部检举及外部工商者坦白检举的材料中发现线索。

  毛泽东历来对犯错误的人主张不杀、少杀,以教育为主。新中国成立不久,当面对党政军民各系统大面积出现腐败,当大小老虎疯狂腐败、腐败成风之际,毛泽东不得不开了“杀戒”,提出了以下两点认识:

  一是“枪毙一万至几万才能解决问题”。1951年12月1日,毛泽东在修改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决定时,写道:“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到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1949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同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2](p.535)1951年12月8日,毛泽东强调:“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2](p.549)

  二是“证据确凿,不承认也要枪毙”。1952年2月1日,毛泽东提出:“只要贪污的情节严重,并有了确实的证据,不管他本人怎样拒不承认,满一亿元或者不满一亿元,都可定期为大贪污犯,判处死刑。”[5](p.127)

  第五,打老虎不积极,不是官僚主义就是手面不干净,不打倒“思想老虎”,老虎是打不干净的。

  毛泽东在开展“打老虎”斗争进程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比如,1951年12月11日,邮电部党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对惩治贪污犯采取了姑息态度,片面理解“不能轻易开除人”与“不能造成工人失业”,客观上助长了贪污腐化的风气。再如,1951年12月26日,湖北省委反映:开始时运动发动不起来的原因是许多老干部“满不在乎”,没有认真领导。为何如此,多数干部自己有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运动开展起来将首当其冲,怕赔偿、怕处分、怕杀头;还有的领导干部不正派,各拉拢一批小集团互相攻击,因此采取了不主动、不积极的观望态度。

  面对这些糊涂认识或错误做法,毛泽东态度坚决,坚决反对。1951年12月2日,毛泽东说:“凡在其所属机关、部队、团体、学校、或企业中发生了严重的贪污现象或浪费现象,而事前毫无觉察、事后又不厉行惩治者,称为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虽然没有亲手参加贪污行为或浪费行为,亦应以失职论处,决不宽恕。”[2](p.536)

  1951年12月30日,毛泽东强调:“对三反运动采取自由主义态度的党员是些什么人,姓甚名谁,请补报。对于这样的人应该给以一个期限(例如十天),遵照中央决议,认真发动群众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否则即须撤职。如果本人有贪污实据,还须开除党籍;严重者须送法院惩办。”[2](p.651)

  1951年12月30日,毛泽东向中央各部门发出通知:“须每月作一次报告,以便中央有所比较,看出各级领导同志对这一场严重斗争哪些是积极努力的,哪些是消极怠工的(消极怠工的原因,一种是领导人有官僚主义,一种是领导人手面不干净),以便实行奖励和惩处。”[2](p.653)

  1952年2月12日,毛泽东在转发华东局打虎经验的通报批语上写道:“华东局九条经验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条,不打倒‘思想老虎’,老虎是打不出来和打不干净的。目前全国县团以上干部大多数尚未完全从思想上解决打虎问题,请各同志严重注意这一点。”[5](p.199)

  三、方法:通过制定有效合理的政策“打老虎”

  毛泽东历来把党的政策视为党的生命。没有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政策,将一事无成。“老虎”有大中小;“干部”有高中低,错误有偶犯、惯犯、累犯。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青红皂白一起打,往往收效甚微更达不到目的。

  (一)制定标准

  毛泽东当时明确了发现“大老虎”有七条经验,搜寻“大老虎”有七条线索,衡量“大老虎”有六条标准,这些经验、线索和标准既易于把握也易于贯彻。在“打老虎”期间,当很多部门搞不清浪费与贪污的界限时,毛泽东及时给予指导。1952年1月10日,毛泽东看到天津市委关于划分浪费与贪污的三条标准:第一类是不可避免的超支,如煤火费、亲属多住几天的伙食费等。这种超支,既非贪污,也非浪费,而是由于制度有若干不合理。第二类是生活铺张性质的超支,如小灶标准过高等,性质是浪费,但尚非腐化。第三类是腐化性的挥霍,这是贪污浪费。毛泽东把这份报告及时转发中央各部门和各中央局,并批示“这种分析是正确的。请各级党委即照这种分析在党内外传达,以利于开展三反斗争。此件应在党刊上发表”。[5](p.36)

  1952年1月15日,毛泽东完全赞同华东局提出的划分浪费与贪污界限的四条标准。第一,由于经验不够或全无经验而造成的浪费,如无经验的施工设计造成的损失。第二,由于制度未建立或在短期内无法建立而造成的浪费,过去的可不追究,但应进行检查,建立制度。第三,经过组织批准或决定的个人超支,以及机关生产在补助和提高集体生活方面的浪费,今后应加注意和改正,但对过去不必追究。第四,个人享受腐化、生活特殊及腐化性挥霍,这是近贪污的浪费或由贪污而来的浪费,应特别加以审查和揭发。

  (二)区别对待

  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1952年1月21日,毛泽东在中央各机关“三反”运动情况报告中指示:“对于贪污不满一千万元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情节较重者应判处一年以下徒刑;其情节较轻,又能真诚坦白,酌情退赃,在群众面前公开悔过,并保证以后不再贪污者,一般免予刑事处分,而分别给以行政处分,如撤职、调职、降级、记过等。其中有些对革命有功、偶然失足、情节甚轻者,可免予处分。还有些对革命有功、偶然失足、情节甚轻者,可免予处分。还有些迹近贪污,但按实际情形不能叫作贪污者。所有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应责成他们积极参加反贪污工作,争取为人民立功。这样规定,就可使占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免予刑事处分,以便更快地教育改造他们。”[5](p.74)

  对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要慎重处理。1952年3月27日,毛泽东具体指示:在打老虎期间,“民主党派只要他们不违反共同纲领,就不能拿共产党的尺度去要求他们。……如果要求他们合乎工人阶级的立场与思想,取消他们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和思想,其结果不是造成混乱,就会逼出伪装,这是对统一战线不利的,也是不合逻辑的”。[5](p.361)

  对于科学家和著名学者,毛泽东于1952年3月7日做出指示:“三反斗争中对于这类有用的专门科学家和学者的处理,应该以思想改造为主,对于解放前有贪污行为者,均作为思想问题来解决。对于解放后有贪污行为者的处理方法,必须事先经省委或中央局批准。”[5](p.326)

  (三)“打虎”不误生产

  1952年2月22日,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反映了“三反”后出现一些新问题。从外部来说,主要是工商表现出暂时、显著的停滞现象,贸易额大缩水,税收大幅度下降,许多工厂无事可做,大量建筑工人失业。工商业停滞使大量城市贫民生活受到影响,他们对“三反”“五反”开始表示不满。从内部来说,主要是一些财经机构垮了,没人正常开展业务。这些问题不设法解决,国家财经将陷入困境。

  为此,毛泽东完全赞同中南局提出的解决办法:“决定恢复国营企业的工作能力,在不误三反和五反的前提下,中南区和省两极目前抽出五分之一力量,三月初逐步增加到四分之一的力量办理业务。县区三反坚决推迟,下层经济网保持继续活动。收购土产要大胆投放,加工订货应尽量恢复。对资本家要加紧五反并注意打击他们消极怠工和对店员的进攻。同时为了保持经济生活的正常状态,减少失业,保持城乡交流,一把斗争应完全按照中央指示的缩小打击面、争取多数的方针进行。”[5](p.255)毛泽东特意将中南局的报告转发给各中央局,并批示强调:“务使五反在全国范围内不出现大的偏差。”[5](p.254)

  (四)奖励和提拔廉洁干部

  1951年12月1日,毛泽东提出:“为着有力地彻底地消灭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象,必须奖励那些不贪污、不浪费和毫无官僚主义习气的模范的单位和人物。”[2](p.536)1951年12月23日,毛泽东完全同意华东局提出的:“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揭发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及官僚主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并介绍表扬奖励那些廉洁奉公、保卫国家人民利益及积极为国家和人民创造财富的模范人物和事迹。”[2](p.618)

  1952年元旦当天,毛泽东非常赞成川北区党委提出的,“对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革命品质与作风提倡不够,对忠心耿耿的干部表扬太少”。毛泽东在报告上专门写了批语,“简明有力,说得中肯”。[5](p.7)

  1952年2月3日,毛泽东在中南局组织部的一份报告中明确批示:“必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丧失无产阶级立场的贪污蜕化分子出党,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那些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蹋、毫不称职的领导职务。……与此同时,必须大胆地坚决地提拔一批有德有才的优秀分子到各种工作的领导岗位上来。这是党的组织建设上的一个严重任务。”[5](pp.76-77)

  (五)严禁“逼供信”

  “打虎”高潮阶段,个别单位出现了“逼供”现象。1952年2月9日,毛泽东在给东北局的一份电报中指示:“个别单位(例如华北第十军的几个师)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来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5](pp.177-178)

  1952年3月4日,毛泽东看到中央军委直属部队打虎报告强调的两条纪律,即禁止打、骂、捆等人格侮辱和变相肉刑;不得采用“疲劳战术”和“车轮战术”后,毛泽东批示:“军委直属部队打虎经验很好,各部可以仿行。”[5](p.300)

  1952年3月9日,华北局平原省在一份报告中明确规定:追赃中不准损伤他人(如亲属)财产,更不准封门,停业,不准逼供等。毛泽东批示:“此件很好,请各级党委一律照办。”[5](p.327)

  1952年3月22日,38军党委向中央反映:“目前已经发现不少假老虎或不够标准的老虎。”毛泽东批示:“甄别工作值得全党全军注意。……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切实地做好甄别工作。[5](p.348)

  (六)提倡立功赎罪

  在“打老虎”期间,毛泽东对两个人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一是解放军后勤部工程师王丕业。“王丕业在此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中帮助政府检查出许多奸商偷工减料行为,追回金额八十多亿,算是做了赎罪的工作,但因他的贪污罪不是自动坦白的,而是被迫说出的,故应处以五年徒刑。又因其坦白尚彻底,并立功赎罪,故予缓期执行,以观后效。”二是时任军委后勤部供应处副主任的孙建国。“孙建国原是共产党员,又是革命军人,竟敢勾结私商,贪污受贿,本应严办,姑念他在此次反贪污斗争中完全自动坦白其罪行,并帮助政府检举奸商,故处以十年徒刑,缓期执行,以观后效。[5](pp.126-127)

  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是在什么样的国内外形势下下决心“打老虎”呢?笔者认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在千头万绪、千难万险中进行了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自我革命。对此,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启示。

  第一,制度反腐是根本。众所周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这是反腐败的根本之策。毛泽东在打老虎伊始就明确提出:“建立各种制度,保证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不重犯。”[5](p.95)1952年1月5日,毛泽东指示薄一波、彭真起草《惩治浪费条例》和《惩治贪污条例》。1952年1月27日,毛泽东高度赞成朱德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报告。1952年3月6日,向全党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1]

  第二,从严治党是常态。众所周知,毛泽东历来从严治党。在此引用一下当时亲历者薄一波的一段话。薄一波说:“我觉得‘三反’斗争经验中最可贵的一条,就是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和巨大的决心与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后来,我们党也多次下决心惩治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但往往失之过宽,未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这就更加证明了,在清除腐败的斗争中,必须坚持这一条宝贵经验。”[4](p.218)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1]

  第三,打虎自身硬是关键。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经常接待来京的家乡亲友和收到来信。对于来京的亲友,毛泽东都热情接待,走时给一些钱,这些钱和招待费均从毛泽东的工资和稿费中支出。至于来信要求来京工作的,他一概回绝。当毛泽东得知湖南省委要为他在家乡修建房屋和公路时,他写信给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说:“据说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现在正进行在我家乡为我修建一所房屋,并修一条公路能通到我的家乡。如果属实,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是为至要。”[4](p.220)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确保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1]

  最后,值得铭记的是“打老虎”期间毛泽东的工作状态。据中央文献研究室出版的《毛泽东传》记载:“打老虎”最紧张的阶段,是毛泽东转发各地、各军来报并写批语最多,也是工作最紧张的时候。毛泽东工作过于劳累,每天连续工作近20个小时。1952年3月4日这一天,从头天晚上一直工作到当天下午6时10分才休息,大约20个小时,晚上11时50分起床后又继续工作。

  (倪德刚,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督学组督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江溪泽,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博士研究生。本文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8期,授权红色文化网发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7-02.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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