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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枪决!”毛主席实现妇女解放的决心与意志

2022-03-09 09:30:1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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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妇女节。

  “妇女节”,全称“国际劳动妇女节”,大多数妇女同胞不知道或者早已忘记了这个节日的由来。

  早上送女儿上学的路上,她也问起了这个问题,于是又给她简单介绍了一遍。昨天的主题班会,女儿的班主任给他们讲述了雷锋同志小时候的悲惨经历:3岁时爷爷被地主活活逼死;5岁时父亲遭国民党逃兵毒打、不治身亡;哥哥当童工、12岁就死于贫病交加,弟弟饿死家中;7岁时母亲又遭受地主凌辱、悬梁自尽,雷锋成了孤儿……雷锋一家的惨状是那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悲惨命运的缩影,否则,我们很难想象,哪怕战乱导致了数以千万计的人口损失,4万万的中国人何以只有35岁的平均寿命。

  在这样一个社会,身处底层的劳动妇女的命运更为悲惨。女儿以前就听过刘胡兰英勇就义的故事,却不知道贫苦农民家庭出身的刘胡兰儿时同样悲惨。如果不是碰到八路军,刘胡兰长大后大概率是要给地主为奴为婢或是死于贫病交加,这是导致她参加儿童团、参加革命,最终成长为一名年轻却坚定的革命者的根本原因。

  笔者之前谈丰县乡贤的问题时,回顾过鲁西南及苏北地区直到解放前地主阶级还占有“初夜权”的问题。导致妇女悲惨命运的,是吃人的旧社会、吃人的旧制度——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从封建社会到民国,变幻的是城头的大王旗,不变的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

  民国政府的“婚姻法”号称“一夫一妻”,却有名无实,妇女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底层妇女或是被迫沦落风尘、或是被富人卖去为奴为婢为妾、或是被迫婚姻包办;封建社会蓄婢、纳妾和包办婚姻的习俗到了民国仍旧普遍存在。

  在西方,贵族占有初夜权的问题也是到农奴制废除之后才逐渐被废除的;即便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因为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女性被异化为商品,“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所以,不解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问题,国民党有关妇女解放的一切条文都是毫无意义的。而蒋介石的军队非但不去消灭这种把妇女当商品的腐朽制度,反而极力维护这样的旧制度。

  二战时期美国知名的战地记者杰克·贝尔登在《革命的前奏——土地问题》一文中记述道:

  在许多国民党军司令部里,我亲眼看到长官把当地地主叫来,向他们要年轻姑娘,供自己在驻扎期间享用。这样弄来的姑娘并不是娼妓,往往都是贫农家的黄花闺女。

  为了消除革命对当地人民的觉醒,蒋介石曾在中央苏区实行了“石头要过刀,茅草要过火,人要换种”的惨绝人寰的烧杀政策,仅赣南被屠杀的百姓数量就高达数百万;1939年初至1945年初,蒋经国主政赣南,开始实行所谓的“怀柔”,被国民党吹嘘为“赣南新政”,其中便包括禁娼、提倡一夫一妻等有关妇女解放的政策内容。

  但是,蒋经国的“耕者有其田”只是象征性地抑制土地兼并,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经济基础,地主阶级仍占有70%以上的土地;他的“整顿”只针对那些“不听话”的土豪劣绅,而对于同他合作的土豪劣绅,蒋经国非但不触动他们的利益,反而加以保护,纵容他们继续蓄奴纳妾;就连表面大力提倡一夫一妻的蒋经国自己,也和自己的女学生有私生子;而他的老婆无视禁赌令,天天打牌赌博,他却从来不管;在“无官不贪”的大环境下,蒋经国所培养并倚赖的用于完善秩序、监视人民、整顿吏治、捕杀苏区群众的青年精英才俊,一旦到了实权岗位,就迅速地腐化堕落,与旧官僚、土豪劣绅毫无二致……

  蒋经国的“赣南新政”提倡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很多人不清楚或者已经忘了,国民党也曾经是“革命党”出身;一个“革命党”如此迅速地腐化堕落成这个样子,也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与国民党完全不同的是,毛主席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革命一开始就把妇女解放当作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身体力行。

  1919年9月1日,26岁的青年毛泽东在湖南撰写了一份《问题研究会章程》,被拿到《北京大学日刊》上公开发表。《章程》中有一项关于恋爱自由及恋爱神圣的问题,恰巧长沙有一个叫赵五贞的女学生,因不满父母包办婚姻在花轿里割颈自杀。毛主席立即让刚刚加入新民学会的周南女校学生李思安等去调查,然后自己动笔连续写了9篇文章发表在湖南《大公报》上,对封建婚姻制度、妇女解放的问题作了一番扎扎实实的分析研究。

  在这一系列文章中,毛主席将婚姻问题与社会制度结合起来,把婚姻问题作为发动思想革命、打倒旧制度的一个重要主题。在毛主席的努力宣传下,长沙妇女解放运动掀起了一轮高潮。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将妇女运动列入了它的议程之中,对妇女解放工作“谈到大要”,“决定交未来的中央负责处理”。

  在192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政党名义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正式获得通过。《决议》指出: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成为资本家用以操纵劳动市场更廉贱的生产奴隶”,“妇女是得不到解放的”,“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

  《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

  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不是单独地去解决妇女问题,而是将妇女问题与土地问题、政权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一道解决的;事实上,妇女问题也不可能单独去解决。

  到了土地革命时期,毛主席领导的革命队伍在建立地方苏维埃政权、解决土地问题的同时,也花了很大力气来解决妇女问题。这不仅是对“革命初心”的兑现,也将数千年来受尽压迫和不平等的广大妇女发动起来了,让她们撑起了革命队伍的“半边天”。

  1929年,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主力下井冈山,相继开辟赣南、闽西根据地;1929年7月20日,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亲自修改的《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以及关于苏维埃政权、土地问题、妇女问题等决议案;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保护青年妇女条例》《保护老弱残废条例》等共计6法10项条例。

  其中,《保护青年妇女条例》规定:六岁以上的男女小孩,由政府予以免费教育;禁止虐待童养媳;女子被迫为娼妓者,自行解放,恢复其一切自由,其馆主或鸨母的财产分与娼妓;绝对禁止贩卖女子为婢妾娼妓,违者枪决等。

  《保护老弱残废条例》规定:凡无亲属之孤儿及老弱残废者,由政府设法给养;禁止贩卖人口,违者枪决;禁止后母虐待前母所生之子;禁止养母虐待嗣子……

  1930年出台的《宁都县苏维埃工作章程》也对保护妇女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绝对不准贩卖女子,违者枪决!禁止虐待童养媳并废除童养媳制度;禁止翁姑丈夫虐待妻媳;禁止幼女缠足、穿耳,30岁以下妇女应剪发、放足;取消蓄婢制度,一切婢女即行解放并由主人给以工资维持生活;女子被压迫为娼妓者,即行解放,恢复一切自由,其馆主或鸨母的财产分给娼妓等等。

  “绝对不准贩卖女子,违者枪决!”这体现了毛主席为代表的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坚决站在受压迫的穷苦人和广大妇女一边的革命初心,以及真正实现妇女解放的革命决心。

  1931年,毛主席又亲自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被正式颁布实施,在毛主席看来,《婚姻法》“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

  正是在毛主席领导的老一辈革命者的不断努力下,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终于彻底消灭了娼妓制度、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消灭了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解除了套在中国妇女身上的层层枷锁。

  在“国际劳动妇女节”这样一个庄严的日子里,面对某些妇女的悲惨遭遇和境况,更加怀念革命导师毛主席!而比怀念更重要的,是学习、是践行!是看到赵五贞、喜儿、吴清华式的悲剧时,我们还能够抱有最起码的愤怒与思考的能力。

  【文/秦明,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子夜呐喊”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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