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毛泽东同志逝世49周年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路人,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他的领导下,广大劳动人民成功地从阶级阶级压迫之下解放出来,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新中国成立后,他继续领导中国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开创了逐步消灭剥削的走向共同富裕之路。
现如今,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又是一个九月九,毛泽东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四十九周年了,往后的共同富裕之路究竟该如何走?
共产党人之所以要消灭私有制,旨在消灭剥削。
《共产党宣言》公开宣称:“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是许多人都爱引用的一句名言。
那么,共产党人或者说共产主义宣称要消灭或者说废除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私有制呢?其实,《共产党宣言》中讲的很明确:“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为什么要消灭或者说废除资产阶级私有制?原因在于它具有剥削性,即《共产党宣言》中所表明的“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完备的表现。”
《共产党宣言》正是从旨在消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这个意义上把“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而当“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
消灭私有制,是要让大家都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共产党宣言》不仅驳斥了一系列奇谈怪论,而且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在那里,任何人都享有“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但任何人都不再拥有“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即任何人都不再拥有利用对资本(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从而攫取剩余劳动成果(即剥削他人)的权力。
如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往后的共同富裕之路究竟该怎么走?毛泽东领导下确立、实施的收益分配方针、政策、原则给后人流行了珍贵的启示。
在人们心目中,共同富裕是相对两极分化而言。
社会财富量总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而不断增长。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快速进步和发展,财富量的迅速增长,却不可避免地两极分化且日益加剧已经且必将继续表明:如果不从分配上减轻、乃至消灭剥削,就必然两级分化。资本主义社会两级分化的事实告诉人们:只有践行《共产党宣言》关于“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只有剥夺任何人利用对资本(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从而攫取剩余劳动成果(即剥削他人)“的权力”,通俗地讲就是,只有逐步减轻直至消灭剥削,才能避免两极分化,才能走向共同富裕。因而不得不说,与其从根本上反复论证两极分化的根子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如说两极分化的关键源于剥削来的更直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量的增长,走向共同富裕还是两级分化,实质上是个分配问题。
是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期就率先提出并强调走共同富裕之路。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党在农村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
1955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
还是在1955年10月,毛泽东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
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开创了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的走向共同富裕之路。
剥削,一部分人享有利用对资本(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剥削,是直接导致阶级社会贫富两级分化之源。《共产党宣言》的阐述表明:共产党人之所以要消灭私有制,旨在消灭剥削。消灭剥削,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剥削,源远流长,是自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现象,有一个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过程。而消灭剥削,也同样是一个逐步推进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不仅是广大劳动者从政治上解放的“政治形式”,同时还应该在实行“经济改造”的过程中,逐步“把劳动从奴役下解放出来”,逐步使广大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成为使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成为“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否则,就将沦为“骗局”(此处黑体字引文参见《法兰西内战》)。
毛泽东同志始终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深知消灭剥削,通过“经济改造”把劳动从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广大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是一个长期、伟大且艰苦的历史过程。 胜利前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
之后,他从初次分配中的收益(利润)分配入手,领导我们党就逐步消灭剥削,走向共同富裕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在他领导主持制定的新中国“建国大纲”中,就确立了“劳资两利”(即收益由劳动和资本共同分享)的大政方针。
他在一九五三年七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曾指出:要“劳资两利,一利不行。”“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只是对“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剥削剩余价值”进行必要的限制,指明“当然,工人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并且强调:“但这部分利润,在整个盈利中至多占百分之二十五;而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盈利部分,是为国家(所得税)、为工人(福利费)和为扩大企业设备(公积金――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
在一九五三年十月中央关于农村合作社收益分配问题的“指示”和1953.12.16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他明确强调:“收益分配问题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明确指出:“逐步而稳妥地提高劳动报酬是正确的,必要的”。并进而为“劳资两利”的总方针指明逐步提高和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完全取消资本(生产资料)所得的原则和发展方向:“一般的原则是:必须随着生产的增长、劳动效率的发挥和群众的觉悟,逐步而稳妥地提高劳动报酬的比例”。“提高劳动报酬,逐渐减低以至最后完全取消对生产资料的报酬”,“要取决于整个社会生产技术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的增长水平”。
随着实行“劳资两利”的收益分配变革大政方针和一系列关于收益分配问题的原则、政策的实施,在工商企业,收益(利润)不再由资本所有者独占,他们只能依政策分四分之一左右的收益或者一定额度的“定息”;劳动者则在工薪收入之外,还能分享到一定的收益(当时的工人们管它叫“劳动分红”)。农村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则普遍实行的是劳动和土地按比例(六四、五五、四六不等)分成。
收益分配实行“劳资两利”的变革及相关配套原则、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初次分配中资本独占收益的分配方式,劳动能分享到收益,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剥削,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国民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毛泽东同志领导下实行的“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及一系列政策、原则给我们的启示:
立足中国国情,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私有制”、“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进行“经济改造”、“把劳动从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等理论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想结合,依据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的精神,把握消灭剥削的实质,从收益分配入手,着力改变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成功地开创了通过逐步消灭剥削,以消除和避免两级分化,走向共同富裕之路。
毛泽东同志领导下所开创了通过逐步消灭剥削,以消除和避免两级分化,走向共同富裕之路必须坚持。“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和关于收益分配的原则,不仅适应于建国初期,而且适应于当今乃至至少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正如邓小平所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之路,当然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如果只讲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却根本不讲消灭剥削,不逐步消灭剥削上有所作为——不逐步剥夺一些人仍在利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拿什么去避免和消除两极分化?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积小胜为大胜的历史过程。毛泽东同志领导下实施的“劳资两利”的收益分配方针、原则难道不能算是“积小胜为大胜”的实践?在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远超“半壁江山”的今天,“胖东来”能自发地将企业生产经营的收益(利润)的95%“还利于劳”(分享给员工),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的“政治形式”该在逐步消灭剥削上有所作为了!该就逐步消灭剥削,避免和消除两极分化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了!
【文/盼铁成钢,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