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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赵五贞自杀的十篇评论

2025-12-17 14:59:32  来源: 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2号公众号   作者: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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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编者的话】今天和大家分享毛主席1919年11月16日—11月28日发表的关于赵五贞自杀事件的十篇评论文章。

  文字取自《毛泽东早期文稿》(1912.6—1920.11),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第413—448页。

  注释也取自原书,对页数跨越较大的注释,我做了合并编辑,并对重复的注释做了删除。

  2021年10月30日和11月1日,我在微博以截图方式分享过其中几篇。这些都是一百零六年前的文章,请勿恶意联想和套用。

  目录

  ①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

  ②赵女士的人格问题

  ③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

  ④改革婚制问题

  ⑤女子自立问题

  ⑥“社会万恶”与赵女士

  ⑦非自杀

  ⑧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

  ⑨打破媒人制度

  ⑩婚姻上的迷信问题

  01

  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1]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社会上发生一件事,不要把他小看了。一件事的背后,都有重叠相生的原因。即如“人死”一件事,有两种解说:一是生理的及物理的,“年老寿终”属于这一类;一是反生理的及反物理的,“夭殇”、“横死”属于这一类。赵女士的死,是自杀,是横死,是属于后一类。

  一个人的自杀,完全是由环境所决定。赵女士的本意,是求死的么?不是,是求生的。赵女士而竟求死了,是环境逼着他求死的。赵女士的环境是:(一)中国社会,(二)长沙南阳街赵宅一家人,(三)他所不愿意的夫家长沙柑子园吴宅一家人。这三件是三面铁网,可设想作三角的装置,赵女士在这三角形铁网当中,无论如何求生,没有生法。生的对面是死,于是乎赵女士死了。

  假使这三件中有一件不是铁网,或铁网而是开放的,赵女士决不至死。(一)假使赵女士的父母不过于强迫,依从赵女士自由意志,赵女士决不会死的。(二)赵家父母以强迫从事,使赵女士能达其意于夫家,说明不从的原故,夫家亦竟从其意,尊崇他的各人自由,赵女士决不会死的。(三)父母及夫家虽都不能容其自由意志,假设社会上有一部很强烈的舆论为他的后援,别有新天地可容其逃亡栖存,认他的逃亡栖存为名誉的举动,而非所谓不名誉,赵女士也决不会死的。如今赵女士真死了,是三面铁网(社会,母家,夫家)坚重围着,求生不能,至于求死的。

  去年日本东京发生一件伯爵夫人和汽车夫恋爱发泄后同自杀的事。东京新闻为之发刊号外,接着许多文人学者讨论这件事亘数月不止。昨日的事件,是一个很大的事件。这事件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吾们讨论各种学理,应该傍着活事件来讨论。昨日天籁先生和兼公[2]先生已经作了引子,我特为继着发表一点意见。希望有讨论热心的人,对于这一个殉自由殉恋爱的女青年,从各种论点出发,替他呼一声“冤枉”。(事详昨日本报)

  *根据1919年11月16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赵女士,名五贞,湖南长沙人。生于1896年,父亲赵海楼,开眼镜店为业。五贞知书识礼,工裁缝、刺绣,友善邻里。后由媒婆撮合,父母包办,许配给富商古品斋少老板吴凤林为继室。五贞不愿“填房”,又嫌吴年大貌丑,要求改变婚期,终以“择吉已定”不允。1919年11月14日,五贞用剃刀自杀于花轿内,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毛泽东就此事在湖南《大公报》、《女界钟》上连续发表10篇评论文章,本文是其中的第一篇。本书收录的这10篇文章,除《女子自立问题》一篇外,其余9篇的标点均为编者所加。

  [2] 天籁是谁不详。1919年11月15日湖南《大公报》载有他的《旧式婚姻之流毒》一文。兼公,即龙彝(1888—1951),号寿彝,笔名兼公,湖南湘潭人。时任湖南《大公报》主笔。1919年11月15日在该报发表《改革婚制的牺牲者》一文,11月17日、18日又发表《我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杂感》和《赵、常两女士的人格》。

  02

  赵女士的人格问题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前日我做了一段批评,说赵女士的死因,是由赵女士的环境所决定,即是由赵女士所处的社会及母夫两个家庭所决定。我因此要论一论赵女士的人格。

  一个人问我:赵女士有没有人格?我说,我有两个答:一个是赵女士没人格。一个是赵女士有人格。

  怎样说是赵女士没人格?赵女士要是有人格,便不会死。何以呢?人格这件东西,是由于对手方面的尊崇才有的。他的先决问题,是要意志自由。赵女士的意志自由么?不自由的。怎么不自由?因为赵女士有父母。在西洋,一个人的父母,和他子女的意志自由是不生影响的。西洋的家庭组织,父母承认子女有自由意志。中国则不然,父母的命令,和子女的意志完全不相并立。赵家父母明明迫着他的女儿恋爱不愿意恋爱的人,遗容有什么自由意志?你不愿恋爱我,而我迫着要恋爱你,这是一种强奸。这叫做“直接强奸”。他的女儿不愿意恋爱那人,而他逼着要他女儿恋爱那人,这也是一种强奸。这叫做“间接强奸”。中国的父母都是间接强奸自己的子女。这结论是在中国家庭制度(父权母权)婚姻制度(父母代辨〔办〕政策)的底下应该发生的。赵女士要是有人格,必是有自由意志;要是有自由意志,必是他的父母能够尊崇他容许他。赵女士的父母能够尊崇他容许他,赵女士还会乘着那囚笼槛车似的彩轿以至于自杀其中吗?而今确有此事实,所以我的答是:(一)赵女士没人格。

  怎样又说他有人格呢?这是指赵女士的本身了。赵女士虽二十一年(他二十一岁)处在不容他有人格的家庭之中,他的父母虽二十一年不令他有人格,但在他二十一年最后的一瞬间,他的人格忽然现在来了。呜呼,呜呼!不自由,无宁死。雪一般的刀上面,染了怪红的鲜血。柑子园[1]尘秽街中被血洒满,顿化成了庄严的天衢。赵女士的人格也随之涌现出来,顿然光焰万丈。所以我的答是:(二)赵女士有人格。

  于是我的良心逼着我说下面两句:

  (一)天下类于赵女士父母的父母都要入狱。

  (二)愿率天〔下〕人齐声高呼:“赵女士万岁!”

  *根据1919年11月18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柑子园,街道名。当时古品斋少老板吴凤林住长沙市柑子园一条巷。

  03

  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兼公先生在大前天本报“随意录”内,登了一段《改革婚制的牺牲者》,对于赵女士的自杀,下一个警告于做父母的。他说:

  “……中国人不都是些聋子瞎子,必定总有一丝半点儿的良心,就应该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不再去干涉他的儿女婚姻。这个女子还死得值。……我们不要辜负他,不要使他白白的送了一条性命。”

  兼公先生的话,说着一半了。但是,还有一半没有说着。我补着说:

  “全中国的青年男女诸君!你们都不是些聋子瞎子,眼见着这么一件‘血洒长沙城’的惨事,就应该惊心动魄,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你们自己的婚姻,应由你们自己去办。父母代办政策,应该绝对否认。恋爱是神圣的,是绝对不能代办,不能威迫,不能利诱的!我们不要辜负了他,不要使他白白送了一条性命。”

  读者诸君以为何如?

  *根据1919年11月19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04

  改革婚制问题[1]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我昨日对于兼公先生《改革婚制的牺牲者》一段话,和他补上了一段,替男女青年作一个正当主张。我今日所要说的,就是既然提出了“改革婚制”,就应该进行讨论“婚制如何改革”。我甚希望一般青年男女诸君,对于这个问题,有所解决。如有以解决的论文投向本报,本报当然是极其欢迎。

  *根据1919年11月19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此文是毛泽东写的征文稿。这时,他受聘为湖南《大公报》特别编辑。这条注释是1990年版《毛泽东早期文稿》里没有的,由我取自第三版第298页的注释一(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

  05

  女子自立问题[1]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赵女士自杀事件,日来论者颇多。我亦略有所论评,登在本城的《大公报》。这是人类一个公事件,除开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和独身主义之外,谁都应该注意,应该研究。而在我国女子一面,尤应特别注意研究。盖我国因数千年不正当的礼教习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无位置。从政治、法律、教育,以至职业、交际、娱乐、名分,一概和男子分开做两样,退处于社会的暗陬。于不得幸福之外,还领受着许多不人道的虐待。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于今我们也不必替死人多加叹惜,还是研究一个拔本塞源的方法,使今后不再有这样同类的惨事发现为好。而在研究方法之先,又应推寻所以被制根由。

  吾们试想女子何以被男子欺负,至于数千年不得翻身呢?关于此点,吾们要研究女子到底有何缺陷?据表面看,女子的知识比男子要低,女子的意志比男子要弱,女子是富于情的,情盛则知意退化,这是心理不及男子的处所。又身体要弱些;加以包脚苦痛,行步艰难;这是女子生理上的缺陷。其实这些都不是根本的缺陷,大概言之,女子的心理作用,和男子并不相远。各国教育,无性的差别,所留成绩,业己〔已〕证明。至后列两事,体弱乃习之使然;小脚从非古所有,不足为生理上之根本缺陷。求根本缺陷于女子生理,便是唯一的生育问题了。

  男女的关系,依现代主张,应以“恋爱”为中心,恋爱以外,不能被支配于“经济”。所以现代的主张是,“经济各自独立,恋爱的儿公共”。现代以前则不然,都不知有所谓“恋爱神圣”的道理,男女之间,恋爱只算附属,中心关系,还在经济,就是为资本主义所支配。故在上古之世,食物饶富,摘果獭〔赖〕群,容易饱腹,男女也处在平等地位,经济一项,女无所求于男,男无所求于女,男女所求,只在“恋爱”,故女子有时反得以其生理上的强点(男女性的生理,据生理学家说,女子比男子要强)制服男子。后来人口增多,食物不足,生活竞争,不得不注重工作,至此乃真到了女子被征服于男子的死期了。

  女子用其体力工作,本不下于男子,然不能在生育期内工作,男子便乘他这个弱点,蹈瑕抵隙,以“服从”为交换条件,而以“食物”噢咻之。这便是女子被压制不能翻身的总原因。

  在一面言,人类谁不是女子所生?女子的生育,乃人类所赖以不绝的要素。男子竟忘此绝大恩惠,反因区区经济关系,妄自尸德加以压迫,真所谓恩将仇报了。在一面言,生育这个事件,是一个极苦痛事件。“产难”两个字,凡是女子,谁都听着惊心,除开在医学发明,使“产难”变为“产易”以外,吾人应表示极大的敬虔和恻悯,岂得反借区区经济小惠,来相压制!

  本上“理由”,吾人便可谈到“方法”了。关于使女自子〔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己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己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上列三条,乃女子个人自立的基本条件。此外尚有“儿童公育”一个条件,为社会方面应大注意者。倘在女子方面能做上列三条,在社会方面又有儿童公育的设施,则恋爱中心主义的夫妇关系,便可成立。这也看我们青年男女诸君的努力呵!

  *根据1919年11月21日《女界钟》特刊第1号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1919年11月21日,长沙周南女校学生主办的周刊《女界钟》(主编周敦祥)特刊第1号,在《关于赵女士自刎以后的言论》的总标题下,发表了一组文章,共10篇。本文是其中的一篇,标题为本书编者所拟。

  06

  “社会万恶”与赵女士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我的朋友殷柏[1]先生,在前天报上发表他的议论,批评我《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说我徒然归咎环境,放松赵女士的本身,这个不是。他说:“赵女士的行为,是软弱的消极的行为。这种行为,万万不可提倡。”殷柏先生这样积极的议论,奋厉的主张,我本十分赞成。我对于赵女士自杀问题,本拟分作数个小节来批评他。我所拟定的数个小节中,有一个就是“非自杀”。殷柏先生的主张和我的主张,还算是一致不悖。

  不过我到底不能放松“社会”。赵女士的自杀举动,任说是如何软弱,总不能说他是“无故而死”。他死的“故”,又总不能不说有多少是在他本身以外的“社会”。社会里面既含有可使赵女士死的“故”,这社会便是一种极危险的东西。他可以使赵女士死,他又可以使钱女士、孙女士、李女士死;他可以使“女”死,他又可以使“男”死。我们现在未死的人,还有这么样多,我们就不能不预防这危险东西遇着机会随时给我们以致命伤。我们就不能不大声疾呼,警觉我们未死的同类,就不能不高呼“社会万恶”!

  我说逼赵女士致死的有三方面:一是母家,一是夫家,一是社会。究竟母家、夫家都含在社会里面。母家、夫家,都是社会的一个分子。我们要晓得母家、夫家是有罪恶,但是他罪恶的来源仍在社会。他们的罪恶,固然他们自己也可制造,但大部分仍是社会给与他们的。并且社会如好,他们要制造罪恶也没有机会。譬如赵家听见了吴家的姑恶,做媒的佘四婆婆,偏要说这不确。设在西洋社会,必无如此勉强牵合的媒人制度和欺人诳语。又如赵女士不肯上轿,他的父亲竟掌他一个嘴巴。假在西洋社会,便可在法庭提出诉讼,或竟采用自卫的抵抗方法。又如赵女士欲吴家改期,吴家的兄嫂竟有权可以“固拒不许”,这边亦竟不能不承认他的“不许”,强迫嫁去。这都是我们中国万恶社会里特别发生的把戏。

  殷柏先生以为赵女士何不逃亡,并说这事可以办到。我说是的,今且举出几个疑问,然后再申我的说话。

  (一)长沙城里有四十几副洋货担,我所住的韶山乡里不出三十里路,亦有七八副杂货担,这是什么原故?

  (二)长沙城里的大小便所,为何只有男的,没有女的?

  (三)理发店为何不见有女子进去?

  (四)旅馆里面为何不见有单独居住的女人?

  (五)茶馆里为何不见有女人进去喝茶?

  (六)太和丰一类的绸缎铺,余太华一类的洋货铺,客人跑进去,铺里讲生意的,为何不见有女子,只见有男子?

  (七)满城的车夫,为何没有一个女子,尽数是男子?

  (八)南门外第一师范,为何不见有女学生?古稻田第一师范,为何不见有男学生?

  有人答得出这些问题,便可晓得赵女士何以不能逃亡了。这些问题并不难答,只有一个总答,就是“男女极端的隔绝”,就是社会上不容有女子位置。在这“男女极端隔绝”,不容有女子位置的社会里面,赵女士纵要逃亡,他逃亡向何处去?

  若说世界上逃亡的例子尽有,我也答说是的。再举出一个例:“我们韶山乡里,有一个姓茅[2]年十八岁聪明而且美貌的女子,嫁到一个姓钟极蠢极丑的丈夫。这女子极不愿意,最后抛掉他的丈夫,恋爱邻居一个姓李的儿子。今年八月,逃出他的家庭,实行自由恋爱去了。”

  你必以为这是很好的。但是,

  “不到两日,被旁人围着,报信他家,他家便派人将他捉住。”

  仅仅捉住,尚没有什么要紧。

  “捉到家里,赏他一场极大的毒打,锁入重房,仍旧对着他的蠢夫,完成那‘极正当’的夫妇关系。”

  这还不算什么。

  “张三说,这东西打得好,他走脚,他不要脸。”

  “张四也说,这不打还待何时!人家出了这种女子,真是丑死了一族人。”

  这位茅女士算是实行积极主义,不畏险阻艰难,拼命与恶魔奋斗了。但是,他得到了什么结果呢?我只看见他得到三件东西:一件是“捉”,一件是“打”,一件是“骂”。

  由此看来,赵女士怎样能不自杀呢?呜呼,赵女士!呜呼,社会万恶!

  此稿写完,见汝霖君评论[3],亦侧重社会一面,与予意合。但在赵女士方面,是否尚有他种方法足以完成其自由意志,及各种方法价值的比较如何,俟下回再论之。再有能以赵女士的“名”,及“毕业何校”、“天足小足”等项见告者,无任欢迎。

  *根据1919年11月21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殷柏,即彭璜(1896—1921),字荫柏,也作阴柏,湖南湘乡人。新民学会会员。1919年6月任湖南学生联合会会长。1920年8月,与毛泽东等在长沙创办文化书社,并参加组织俄罗斯研究会。1919年11月19日在湖南《大公报》发表《我〈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的批评》一文,认为赵女士的自杀是消极的行为,不可提倡,而应提倡积极奋斗,甚至离家出走。

  [2] 韶山无茅姓,只有毛姓。

  [3] 汝霖,疑为萧汝霖(1890—1926),湖南桃源人。辛亥革命后为长沙《军国民日报》总主笔,谭延闿二次督湘时任督军署副官长。汝霖于1919年11月19日在湖南《大公报》发表《我对于赵女士自杀案的主张》一文,认为赵的自杀是社会造成的,赵的父母和媒婆“都要受刑事的制裁”。

  07

  非自杀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于赵女士自杀一事,归咎于环境的逼之使然,而于“自杀”的本身,尚未置论。关于自杀一事,古今东西的伦理学者,不知有多少议论。或赞美自杀,或排斥自杀,其立脚点,则皆在于人生观,在其人对于人生观的见解怎么样。我对于自杀,是采排斥的态度,可分作几层来说。

  (一)伦理学是规定人生目的及达到人生目的的方法之科学。除开少数厌世的伦理家之外,多数伦理家都是主张人是以“生”为目的的。而其规定之词,或说“为公众福利,自由发展个人”,或说“个人及全人类的生存发达”。而泡尔生则说:“人类之体魄及精神,其势力皆发展到〔至〕高地位,而没有一毫歉仄。”[1]我觉得泡尔生的话,于人生目的,有具体的表示,最为可循。而此种目的,以自杀为方法,断乎不能达到。以自杀为方法,不仅是不能达到自己的体魄及精神,“其势力皆发展到至高地位而没有一毫歉仄”,竟是反对自己的体魄及精神,“其势力皆发展到至高地位,而没有一毫歉仄”。这是容易明白的道理。

  (二)关于自杀者之心理怎样,我们没有自杀的经验,不能确切断定。惟普通活人的心理,则同是排斥“死”的观念,而欢迎“生”的观念。人类最大多数的心理,既是欢迎“生”的观念,排斥“死”的观念,则少数欢迎“死”排斥“生”的人,不能不说他是例外。这种例外的人,可说是一种心理的反常。

  (三)在生理学上,一个人的身体,由于细胞所组成。一个人的总生命,就是各个细胞的生命的合体。而细胞生命的自然状态,总是向前继续,至一定年龄而后老死。自杀则是反抗此种生理的自然状态的。此生理的自然状态,为一种反常心理所支配,而被其裁决,可说是一种生理的奇变。

  (四)在生物界,各种生物自杀的很少。虽世亦有所谓义犬义兽以死自殉的传闻,但总不常见。普通都是以生为乐,体合环境,百折求生。

  总上所述,自杀在伦理学、心理学、生理学、生物学,都无位置,故各国刑法有禁止自杀的规定。而社会习惯,生则为之庆,死则为之吊,也都是立足于根本的“求生法则”上面。

  于今我们所欲研究的,就是何以社会上竟有自杀的事,且时或见之,并不十分稀罕,及吾人对于壮烈的自杀,恒表示一种尊敬感情,有时竟流露“自杀得好”的赞语,这是什么原故?

  关此两点,我的答案如下:

  (一)自杀心理的发生,其发生之前,并不是想要自杀,乃是想要求生。他的求生希望,且异常剧烈。此种异常剧烈的希望,至少须给与以相当条件,方能令他满足。设若他的环境,对他不善处置,使他的希望,尽数落空,变成失望,则未有不求死的。故犯人死刑宣告,不能在执行之前的多日告知犯人,即是此理。因此,我们晓得一个人的自杀,其动机并不是求死的,不惟不是求死,反是一种剧烈的求生。社会之所以有自杀,是社会将他的“希望”尽行夺去,而给与以“完全失望”。社会尽行夺去某一个人的希望,而给与以完全失望,则某一个人必至自杀,如赵女士自杀之类。社会尽行夺去某一团体或某一族类的希望,而给与以完全失望,则某一团体或某一族类必至自杀,如田横五百义士同时自杀[2],洪、杨军十万架火自焚[3],荷兰与某国开战,声言如相煎太急,则将决海自沉之类。某处的社会多给人以失望,则某处社会里多自杀的人;某处的社会少给人以失望,则某处社会里少自杀的人。

  (二)吾人所以尊敬壮烈的自杀,有下列之二个原因:一是因他敢做人不敢做的事,认他的精神,胜于我自己,我自己乃于不知不觉之间,发生其感叹及尊敬;一是因为他反抗强权的精神,认他的身体虽死,而他的志气获伸(其实未伸,不过吾人因他自杀,觉得他的志气好似伸了),压他的强权,因此不能逞意。我心快慰,乃移之以尊敬自杀者。所以非壮烈的自杀,乃奸邪为正义所征服的自杀,吾人不尊敬之。

  于是,我要说明“非自杀”的本题了。

  第一,从各种证明,吾人是以求生为目的,即不应反其道而求死。所以“非自杀”。

  第二,自杀的条件,是社会夺其希望。吾人于此,应主张与社会奋斗,争回所失的希望。奋斗而死,则是“被杀”,不是“自杀”。所以“非自杀”。

  第三,吾人并无尊敬“自杀”本身的感情,所以尊敬壮烈的自杀,乃是尊敬他的“难能”及“反抗强权”两点。假设除去此两点,自杀是容易的事。又世上并没强权,无所用其反抗,那么,虽有自杀,吾人亦那来尊敬的感情?吾人既并无尊敬“自杀”本身的感情,则“自杀”一事,应该反对。至于“难能”一点的尊敬,吾人应于别处求之,不应求之于惨酷的自杀。“反抗强权”一点,吾人应求之于奋斗。所以“非自杀”。

  最后,我乃归结到赵女士。自杀的总体,既已明白是不应该,赵女士是一个自杀的,所以也在不应该之列。吾计赵女士自处的方法,有下列四种:

  (一)有人格的得生;

  (二)奋斗被杀;

  (三)自杀;

  (四)屈服。

  屈服,非他所愿。有人格的得生,须自己先造新社会。赵女士无此能力及准备。假设逃亡于外,其受辱或等屈服,赵女士之所以宁不逃亡以此。自杀所以全人格,而为心理、生理、伦理、生类之变,非自然状态,即非他自然的本心。与自杀而死,宁奋斗被杀而亡。奋斗的目的,不存在“欲人杀我”,而存在“庶几有人格的得生”。及终不得,无所用力,截肠决战,玉碎而亡,则真天下之至刚勇,而悲剧之最足以印人脑府的了。故论赵女士所以保全人格,完成其自由意〔志〕,而又合乎人生的自然法则。其方法所出,品其价值,当说:

  有人格的得生第一。

  奋斗被杀第二。

  自杀第三。

  屈服第四。

  屈服,在人格及自由意志上无位置。自杀,于人生自然法则上亦无位置。奋斗被杀,其结果虽在人生自然法则上无位置,然其动机有之。有人格的得生,动机结果都好,惜非所以语于现今的中国社会及赵女士。而赵女士则竟以自杀自处了,故我对于赵女士的结论是:

  “他的自杀,只于‘人格保全’上有‘相对’的价值。”

  右文仓卒草成,写我一个人的意见。到底对不对,尚要请大家批评。而于新曼君把自杀看做“一件最快心、最可喜的事”[4],颇难表示赞成之意。倘辱纠正,极表欢迎。

  *根据1919年11月23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泡尔生(1846—1908),今译鲍尔生、包尔生,德国哲学家、伦理学家,《伦理学原理》为其主要代表作《伦理学体系》的一部分。语见《伦理学原理·序论》译文:“吾言道德之正鹄在至善,而至善即具足之生活。夫具足之生活者何?盖谓人类之体魄及精神,其势力皆发展至高而无所歉然之谓也。”

  [2] 田横(?—前202),秦末狄县(今山东高青东南)人。齐国贵族。楚汉战争中自立为齐王。后为汉军所败,刘邦做皇帝后,田横与徒属五百人逃至一海岛中居住。刘邦招降,田横“恐惧,不敢奉诏。请为庶人,守海岛中。”公元前202年,刘邦强令田横赴洛阳,田不愿做刘邦的臣子,行至偃师自杀。岛上五百人闻田死,也都自杀。

  [3] 洪、杨,指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杨秀清。洪秀全(1814—1864),广东花县人,太平天国创建者。杨秀清(1823—1856),广西桂平人,太平天国创建者之一。从1862年6月天京被围,到1864年7月天京陷落,天京保卫战历时两年多。城破之日,湘军大肆烧杀淫掠。太平军将士,将一切财物集中,高呼“弗留半片烂布与妖享用”,然后集体自焚。

  [4] 1919年11月20日湖南《大公报》在《赵女士自杀案的舆论》标题下,发表了苏润波、新曼、不平三人的“投稿”。新曼何人,不详。他在文中认为:“赵女士是个不为环境所屈的铁汉,同时是个完成自己意志的自动的牺牲者。”赵的自杀“分明是一件最快心的最可喜的事”。

  08

  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1]

  打破父母代办政策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我常常觉得,老人于种种事情总是和少年立在反对地位。从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以至对社会国家的感想,世界人类的态度,他总是萧瑟的,枯燥的,退缩的,静止的。他的见解总是卑下,他的主张总是消极。我觉得少的与老的,所以尚能相处一块,大半是为着利害关系。老的靠着少的供给他的衣食,少的靠着老的供给他的经验和智识。这虽然觉得是“极端言之”。吾国固因制度和习惯的不善,然后乃有此特别怪象。然老年、少年彼此的生活,确有根本不同之处。这道理是成立在生理和心理的上面的。人的生活所以有老年与少年的不同,是因为老年的生理与心理和少年的生理与心理不同之故。吾人的生活,统言之即是生理上、心理上欲望的满足。欲望因性的差别、年龄的差别、职业的差别、信仰的差别而各不相同,而以因年龄有别欲望因而不同一点最为显著。这是东西学者业已证明了的。

  吾人的欲望有多种,食欲、性欲、游戏欲、名誉欲、权势欲(一称支配欲)等等皆是。各种欲望当中以“食”、“性”二者为根本欲望。前者所以维持“现在”,后者所以开发“将来”。而两种欲望当中,食欲无绝对年龄差别,性欲则有年龄差别。

  性欲的表现,大体言之,就是恋爱。恋爱这个问题,少年人看得很重,在老头子则视其无足介意。原来夫妇关系,完全是要以恋爱为中心,余事种种都系附属。中国则独将这个问题撇开到一边。我在小时看见多人做喜事,我便问他们何干?他们都说,一个人讨亲为的是烧茶、煮饭、喂猪、赶狗、纺纱、织布。我就问道,何不请一个工人省事得多呢?到了后来,才听得讨亲是为的“接后”,我仍是莫名其妙。直到于今,一看社会里面对于婚姻一事,尚寻不出半点恋爱的影子。社会上既不以恋爱为重,于是婚姻一事除开烧茶、煮饭等奴隶工作以外,便只有那下等的肉欲生活。(所谓性的欲望,所谓恋爱,不仅只有生理的肉欲满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的高尚欲望满足。)烧茶、煮饭等奴隶工作,是资本主义的结果。老年人既不注意了恋爱,便单注意在“吃饭”一点。于是他的儿子要讨亲,他便说是他讨媳妇。他讨媳妇的目的,便是要他媳妇替他做奴隶的工作。《礼记》上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子不得宜其妻”[2],便是丢脱儿媳的恋爱问题,专以媳妇干奴隶工作的铁证,至于有女嫁人,他不说为女择夫,到说是他选快婿。所谓“快婿”,便是只图他快,他的女儿快否,是不问的。甚者多索聘金,则又是只顾自己的“吃饭”了。总之,资本主义与恋爱,是立于冲突的地位;老头子与恋爱,是立于冲突的地位;老头子与资本主义则是深固的结合在一块,而恋爱的好朋友便只有少年了。你说老头子与少年是不是立于冲突地位呢?

  平子君鉴于赵海楼之逼杀其女,极不赞成父母主婚[3],而没有说出所以然的真实道理。其余筠园、纬文、不平[4]诸君的议论,对于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点,尚多徘徊两可之谈,未明绝对难侵之理。(不平君主张父母作有力的参加人,更说远了。)我特在生理上、心理上找出根据,证明子女的婚姻,父母绝对不能干涉。在子女方面,对于父母干涉自己的婚姻,应为绝对的拒绝。必要做到这点,然后资本主义的婚姻才可废止,恋爱中心主义的婚姻才可成立,真正得到恋爱幸福的夫妇才可出现。

  *根据1919年11月25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作者原意似拟在《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的大标题下,针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妨碍自由恋爱的两大问题,分写两篇文章,一为本篇《打破父母代办政策》;一为下篇《打破媒人制度》,但下篇见报时,未再用上述大标题。

  [2] 见《礼记·内则》原文为:“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

  [3] 平子,即张平子(1885—1972),字启汉。湖南湘潭人。同盟会会员。1919年任湖南《大公报》主笔,与毛泽东来往较多。于1919年11月22日在湖南《大公报》发表《我不赞成父母主婚》一文。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湖南省政协委员。赵海楼,即赵女士之父。

  [4] 筠园、纬文、不平三人生平不详。1919年11月20日湖南《大公报》发表纬文《婚制改革问题》一文,主张废除早婚,限定结婚年龄;儿女自行择合,经父兄鉴定;或由父母择合,经儿女许可。同日,该报在《赵女士自杀案的舆论》标题下,发表不平的文章,认为儿女婚姻要志愿结合,父母应做“有力的参加人”,“以便过细发展,不致草率了事。”11月21日,该报又发表筠园《我改革婚制谈》,认为青年男女学问没有养成,“抉择力都弱,自由结婚还有弊病”,主张改革婚制从打破“男女界限”入手,实行男女同校,并为他们提供交际机会。

  09

  打破媒人制度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讲到“媒人”这个东西,又是中国社会的一件大把戏了。中国社会里的把戏很多,像那文章啦,科举啦,土匪啦,官僚啦,无非是一些把戏。又像冲傩[1]啦,打醮[2]啦,耍龙灯啦,玩狮子啦,以至医生看病啦,教员上课啦,男女结婚啦,无非是一些把戏。中国这种社会简直可以称做把戏的社会。结婚这个把戏里面,关涉到男女问题,又生出了许多小把戏,像那爬灰啦,盗嫂啦,养汉啦,争风啦,带绿头巾啦,使仙人跳啦,等等都是。而在婚姻里面,出乎这些小把戏之上,竟可以称为“大把戏”当之无愧色的,便算那三头六臂神通广大的“媒人”了。

  中国的媒人,有下列各种的怪现象:

  以“拉合成功”为根本主义;

  一次婚姻总有十分之八以上的说谎;

  以“神”及“八字”为护符。

  在中国婚姻上操有大权的,人都说是父母,其实父母虽有主持之名,没有决定之实,有决定实权的便是媒人。中国人人有做媒的资格,且认做媒是一种义务似的。一遇人有子求亲,或是有女要嫁,他左右前后的人,随便那个,都可以寻着这事去干。这种媒人,第一便是以“拉合成功”为根本主义。两边游说,心注“成功”,而词旨论锋,总说听你们两下自愿,其实自经他几番饕嘴,做父母的虽有铁耳,早已化成了软绵。我见过多少媒人,成功的总占十分八九。他以为若不撮合,便是我的罪过,倘然合了,使他们两家无亲变为有亲,可算是一件功劳。在这种拉拢主义底下,有离不开的一件事情,便是“说谎”。男女两家,既都不相接近,种种实际,互不相知,女子闭在深闺,更加不易察觉。他就信口开河,造作言语,务使两边父母,听着都能快意。一纸婚书,便构成了这回亲事。所以,往往结婚之后,骡唇不对马嘴。如这次佘四婆婆之摄〔撮〕合赵女士、吴五,便说是〔是说〕谎的好证。甚且变换新郎,或更易新妇,这竟是一个“矛盾对当”,不仅止“些微说谎”了。媒人既已只务“拉拢”,而又“白屁”喧天(乡人谓说谎为谈白屁),驴唇不对马嘴的婚姻,几乎塞满了中国社会。又何以男女两方,竟不闻有无〔向〕媒人开衅,而法庭诉讼,少闻控告月老先生,他反得自在逍遥,礼金丰入。这是什么原故?是则“神”及“八字”之所赐福,责任诿卸到冥冥之中。无论父母是照例不怪媒人,就是子女也只得怨自己前生有过,错已铸成,只好将错就错。这是阻碍正当婚姻的大因,我于上一天本报,己〔已〕经痛切的论过了。

  媒人既是坏到这样,以后要想婚姻改良,便须急将媒制打破。“媒人”、“月老”等话,要从国语辞典中一概删除。新式婚姻的成立,便只要男女两下的心知,到了交厚情深,尽可自由配合。倘要明白表示,令亲友皆知,最好在报上登一启事,说明我们俩愿做夫妻,婚期是某月某日就算完事。不然,便到官厅注册,乡间则在自治局里报名,亦尽够了。媒人这种东西,应该投畀到九霄云外,再也不要理他。倘因乡曲风气未通,一时难尽去掉,也要男女互相睹面,防制他的说谎原因。婚成不对,可向诘责,媒人不能不负责任。尝推原媒制之来,系由于男女界限太隔,故欲废媒制,首要澈底的撤开什么男女大防。这几天新城、毓莹、柏荣、西堂[3]诸君,巳〔已〕经详细说明,用不着我迭〔叠〕床架屋了。

  *根据1919年11月27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冲傩,旧时的一种迷信活动。意在击鼓驱疫,有时还伴有傩舞。

  [2] 打醮,道士设坛祭神的迷信活动。

  [3] 新城,即舒新城(1893—1960),湖南溆浦人,时任教于长沙福湘女校。他的《改革婚制先决的一个问题》发表于1919年11月23日湖南《大公报》,该文认为“普及教育是男女社交公开的先决问题”。毓莹,即龙伯坚(1899—1983),湖南攸县人。五四时期曾主编《新湖南》。他的《一个问题》一文发表于1919年11月22日湖南《大公报》,该文主张男女婚姻如受干涉,或誓死不允,抱独身主义;或出走,谋独立生活。柏荣,即李柏荣(1893—1972),湖南邵阳人。他的《我对于赵女士自杀后的意见》发表于1919年11月22日湖南《大公报》,主张打破旧式的亲权家庭制和买卖婚姻制,号召男女青年与“恶劣社会”奋斗。西堂,即李肖聃(1881—1953),原名犹龙,字肖聃,号西堂。他的《论赵女士自杀事》,发表于1919年11月24日湖南《大公报》。该文反对父母纳贿逼婚,反对媒婆串合隐瞒,建议设立婚姻改良会,以及男女交际机关。

  10

  婚姻上的迷信问题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我常研究旧式婚姻所以尚能维持的原故,以为这是由于有一种极大的迷信。

  何以呢?婚姻的中心在恋爱,人生恋爱的要求,其势力比任何要求要大,非有特别势力,决不是能挡得住的。恋爱既是人生极重大的要求,他的势力又非常之大,那么人人便应该各如所求,婚姻成立之后,夫妇之间便应该充满了恋爱。为甚么打起屋大的灯笼,寻遍了全中国的社会,竟看不见半点恋爱的影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块假招牌,竟可以将这种非常势力轻轻挡住,是什么原故呢?

  有人答:“因为中国的礼教”。但四万万人懂得所谓“礼教”的到底有多少?全中国二万万女子一字不识不消说,全中国农人,全中国工人、商人,他们又认得清几个大字。把他们都除掉,真正懂得礼教的,便只有身穿绿长褂、自称读书君子的一最小部分了。“读书君子”之外,大多数毫无知识的妇女及农、工、商,支配他们的精神界,而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块假招牌的大护法,来挡住这恋爱要求的横海潮流的,我以为不是别的,就是唯一的“迷信”。

  迷信最大的就是“婚姻命定说”。一个人刚刚掉下母亲的肚子,便说他的婚姻是已经前定了。年纪大一点,自己发生了婚姻的要求,却不敢自己议婚,一听父母、媒妁来处置。以为自己议婚与父母、媒妁代办是一个样子,横直己〔已〕经前定,无论什么都好。婚姻办了,夫妇团圆,除开挡不住恋爱的自然势力的人,或是毁弃一切,大闹起来,闺房之内,变了两口相杀的战场;或是桑间濮上别有天地,实行他们的秘密恋爱。自此以外,那许多号称家庭和睦的好夫妇,都是脑子里装满了“婚姻命定”四个大字的。所以“世世修来同船渡,百世修来共枕眠”[1]、“月老牵丝”、“天作之合”等等,便是他们时记着的格言。这样服从命定说的婚姻,在中国社会大概要占去十分之八。这十分之八的夫妇,他们的恋爱滋味都在“莫名其妙”之中。要说他好,他们又时常发出叹声;要说不好,他们居然是一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屋子,吃饭睡觉,生男育女,好像真正是“天生成”的。有时吵几回嘴,打几次架,气一转过来,想到“世〔百〕世修来共枕眠”、“天作之合”上头,便立时恢复原状,仍旧吃饭、睡觉。因有此命定说,媒人便可不负责任。中国人不论是瞎子、聋子,本都有做媒的资格,人人心中都存想婚姻命定,遇着某家有什么亲事,不论他相当与否,一概照例拉拢,以为要不拉拢,定遭神遣〔谴〕。“婚姻拉拢不拉散”的话到处流传。假若有人“察亲”,询问“亲”的邻家,邻家是照例不说坏话。及至女归男室,便算是“乾坤定矣”,“钟鼓乐之”。无论怎么样不好,都不敢再有翻悔,只好想念着“婚姻命定”罢了。因有此命定说,那极无道理的“指腹为婚”、“襁褓择配”,都从此发生出来。大家到认做是一段“美缘”,谁也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错举。你若问他理由,他的答就是“婚姻命定”。咳,“婚姻命定”,你的力量真大呵!

  “婚姻命定说”是一个总迷信,其余尚有附着的许多小迷信。

  (一)是“合八字”[2]。中国父母代办子女的婚姻,并不是毫不选择。他们为子女选择婚姻,到是狠费了苦心。但他们选择的标准,不在容貌、性情、体格、学问、年龄上面,只在八字的合不合。所以婚姻的第一步,便是“合八字”。合八字有二样:一是请算命先生合的,一是请“菩萨”合的。只要八字合得来,便是鬼也可扯拢做夫妇。社会上往往有小年纪的女子,配着大年纪的丈夫,或是小年纪的丈夫,讨了大年纪的女子。我们乡里有一白话,“八十公公生一娃,笑死长沙十万家”,便是纪一件一个十八岁的女子,配一个八十岁的老人,生下了一个小孩子的故事。此外,丑夫对着美妇,或美妇对着丑夫,便以“福禄生在丑人边”相慰,也是常有的事。其余性情、学问等项,是一样不算什么标准。

  (二)是“订庚”。合八字之后,婚姻的第二步便是“订庚”。将男女八字各写在庚书上面,当着“神明”,烧起香烛,祷祝他们“偕老百年”,这段婚姻从此便算成了铁案了。订庚本有契约的意义,但庚书上面并不写什么契约的话,单止写上年、月、日、时等八个大字,所有婚姻必需的种种条件,并不规定一事,要不说他是迷信不可得了。

  (三)是“择吉”。订庚之后,男女过礼,要选好的日子,要没有什么“煞”、什么“忌”方行。普〔通〕是看黄历上的“宜”、“忌”。其次请星卜推算。其次问菩萨可否。这次赵女士求父母更改婚期,他的母亲便说:“择吉已定,万难更改。”要是依着改期,待他哥哥回来,也未必定要葬送在这很好的“黄道吉日”[3]哩!

  (四)是“发轿”。这个更糊涂了。说什么当时商纣迎接妲己[4],在途为狐精换去,后来女子出嫁,恐怕变成妲己第二,所以第一要用坚重的彩轿,第二是将轿门紧锁,第三便请动“喜神”好些将护。有人说这次赵女士若是坐着敞轿,不用金锁重封;外面可以看得,未必便会自杀。

  (五)是“迎喜神”。一个新女坐在重封乌黑的轿里,已经是闷得谎〔慌〕了,及到夫家轿子放下,还要从容的迎接喜神,说是请他“呵禁不祥”。这次赵女士到吴家,己〔已〕经将要落气,吴家正豫备着迎“喜神”来“呵禁不祥”呢!

  (六)是“拜堂”。拜堂是拜见祖宗,说是家里添了一个新娘,要请祖宗保佑他“多生贵子”,“裕后光前”。西洋不告祖宗,也要告什么上帝,说你们的恋爱是上帝赐给的,你们夫妇关系是上帝合成的。

  这一些迷信,只算是婚姻上的一些把戏,不外把一对男女用这些迷信做绳索,将他们深深的捆住。从说媒直到过礼,这一对夫妇被迷信的绳索缚的转不过气来,以后便是稳稳当当很和睦的好夫妇了。赵女士的婚姻,除开“拜堂”以外,各种“大礼”自然都是经过了的。他的寻死,这些迷信,一定是“与有力焉”的。我们倡言改革婚制,这些关于婚姻的迷信应该首先打破,最要紧是“婚姻命定说”的打破。此说一破,父母代办政策便顿失了护符,社会上立时便会发生“夫妇的不安”。夫妇一发生了不安,家庭革命军便会如麻而起,而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大潮,接着便将泛滥于中国大陆,乘潮打桨的新夫妇,便会完全成立在恋爱主义的上面。讲到这里,便不得不联想到人人会说的那一句老生常谈“教育普及”了。

  *根据1919年11月28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 语见《增广贤文》。原文为:“十世修来同船渡,百世修来共枕眠。”

  [2] 合八字,旧时男女婚配前的一种迷信习俗,即用天干地支将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写出来,共有八个字,根据这八个字,推算人的命运凶吉、婚姻美满与否。定婚时,须先交换男女双方的八字帖(亦叫庚帖)。

  [3] 黄道吉日,迷信星命之说。谓青龙、明堂、金匮、天德、玉堂、司命六辰都是吉神。六辰值日,诸事皆宜、不避凶忌,称为黄道吉日或黄道日。

  [4] 商纣,亦称帝辛,商朝最后一个帝,在牧野之战中被周武王打败,自焚而死。妲己,姓己,有苏氏之女,有美色,有苏氏因兵败将其进献给纣,为商纣宠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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