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公”与“私”的抉择:是优先考虑集体利益,还是先顾个人得失?有人把“公”和“私”看成水火不容的两极,认为讲“公”就必须灭“私”,讲“私”就必然损“公”。然而,毛主席早在1959年底至1960年初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对此作出了极其精辟的辩证论述。他说:
“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
这段话虽然写于六十多年前,但今天读来依然振聋发聩,对我们理解个人与集体、小家与大家的关系,具有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下面,我们就结合毛主席的这一思想,来好好聊一聊“公”与“私”的辩证法。
一、公与私是“对立统一”谁也离不开谁
毛主席首先指出:“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这句话点明了公与私的相对性。没有“私”,就无所谓“公”;没有“公”,也谈不上“私”。二者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了任何一面,另一面就不存在。
同时,毛主席强调“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所谓“对立”,是指公与私在具体利益上确实存在矛盾:个人多拿一点,集体就可能少一点;集体多占一点,个人就可能受点损失。但“统一”才是更根本的方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正如毛主席所说:“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 集体这个“大蛋糕”做大了,每个人分到的“那一块”自然也会更大。反过来,如果每个人都只盯着自己那一小块,不肯为集体出力,蛋糕做不大,最终个人利益也无从保障。
因此,那种把公与私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看法,是形而上学的。毛主席明确批评了两种极端倾向:一种是“有公无私”,即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完全否定个人合理利益;另一种是“有私无公”,即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和国家或地区。他说:“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 这两种倾向都会把事业搞坏。斯大林时代曾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注意个人所得,结果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而后来有的国家又走到反面,过分强调个人物质利益,不大注意集体利益,毛主席指出“这样强调下去,又一定会走到自己的反面”。 可见,把握好公与私的平衡,是治国理政的大智慧。
二、没有什么“大公无私”但必须“先公后私”
毛主席说了一句非常实在的话:“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 这句话有两层含义。
第一,他明确否定了“大公无私”这种绝对化的提法。为什么?因为“私”是客观存在的,人都有个人利益、家庭利益、物质需求。要求每个人都完全抛弃个人利益,既不符合人性,也不符合实际。毛主席是很接地气、很讲实际的人,他没有要求别人像他那样大公无私,而是强调不能把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人引向“一个爱人,一座别墅,一辆汽车,一架钢琴,一台电视机”那样为个人不为社会的道路上去。 换句话说,合理的个人利益是正当的,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强调为人民服务绝不排斥合理合法的个人利益。
第二,他提出了“先公后私”的原则。虽然不要求“大公无私”,但在公与私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公放在前面。毛主席在另一处也说过:“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就是“先公后私”的具体含义。为什么必须“先公”?因为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根本保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家强盛了,集体富裕了,个人才能有更好的发展条件。所以,我们提倡“先公后私”,不是否定个人利益,而是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个人与集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毛主席用“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这个朴素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集体不是抽象的,它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个人也不是孤立的,他总是在一定的集体中生活和工作。因此,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毛主席说:“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 这就像一条大河与小河的关系——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集体这个“大河”蓄水多了,每条“小河”自然就不会干涸。
反过来,如果每个人都只想着从“大河”里取水,而不往里面注水,大河迟早会枯竭。所以,我们每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时,都要想一想:我的行为是否有利于集体?是否损害了集体的利益?如果人人都损公肥私,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毛主席在谈到物质利益时也强调:“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这不是唱高调,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智慧。
四、公私兼顾的现实意义既不能“左”,也不能“右”
毛主席的“公私兼顾”思想,在今天依然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方面,我们要坚决反对那种假借“公”的名义,肆意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过去一些地方在搞建设时,不顾群众实际困难,强行拆迁、克扣补偿,这就是“有公无私”的偏差。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警惕那种“有私无公”的倾向,比如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搞贪污腐败、偷税漏税、破坏环境,这些都是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就是毛主席说的“公私兼顾”。在制度设计上,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让每个人都能从集体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在个人修养上,要树立“先公后私”的价值观,在关键时刻能够舍小家、为大家。正如有学者所总结的:毛泽东的“公私兼顾”不同于西方经济学只为个人利益考虑的“理性人”假设,它一方面确认了经济建设等物质交往活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呈现出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作为、投身公共事业的理论思考,使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
五、做新时代的“公私兼顾”明白人
毛主席关于公私关系的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智慧,也体现了他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切关怀。他既没有用“大公无私”的高标准来苛求普通人,也没有放任个人主义泛滥,而是提出了“公私兼顾、先公后私”的务实原则。这一原则告诉我们:追求个人利益是正当的,但必须把集体利益放在前面;集体利益增长了,个人利益自然水涨船高。
今天,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我们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分子,都应当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的大局之中。同时,国家和社会也要切实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与“私”的和谐统一,让每个人在集体的大树下乘凉,也让集体的大树因为每个人的浇灌而更加枝繁叶茂。
让我们牢记毛主席的教导:公私兼顾,先公后私,个人与集体同命运、共呼吸。 这既是一种人生智慧,更是一种责任担当。愿我们都能成为新时代“公私兼顾”的明白人,在服务集体、奉献国家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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